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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环保与“乌纱帽”挂钩
 
◎吴杭民

  2015年3月1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谈到环保问题时,他说,治理环境污染要抓住关键,今年的要害就是要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要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对环保执法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包括能力建设,不允许有对执法的干扰和法外施权。环保等执法部门也要敢于担当,承担责任。对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也要问责,渎职、失职的要依法追究。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新《环保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对违法企业,新环保法规定了按日计罚,违法排污处以行政拘留等;对环保监管不到位,规定了9种处罚情形,其中包括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而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产、关闭决定而未作出决定的,新《环保法》规定在对直接责任人作出撤职、开除等处理的同时,要求监管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环保问题成为时代之痛,说到底,就是有关执法部门执法不严。《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说:在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根源的认知上,61.0%的受访者认为在于执法不严,60.0%的受访者认为“ 企业的污染成本和违法成本太低”。
  要真正让新《环保法》长出钢牙利齿,成为“杀手锏”,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不少。比如,基层环保执法部门的弱势问题、执法素质和能力问题。新《环保法》赋予环境监察队伍执法权,然而,由于执法人员的配置上长期不足,恐怕难以胜任今后日益繁重的环境执法工作,可能会陷入疲于应付的局面。比如,执法中的部门协作问题。新《环保法》公布后,山西政法委、环保、公安、监察、法院、检察院等6部门联合开展“百日行动”,但山西一位县环保局局长就抱怨说,联合执法中不时会发现有的部门没有派人参加,而当查实的环境违法案件交到其他配合部门的手里后,往往又被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
  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应把环境保护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之中,使官员的乌纱帽和蓝天青山绿水“挂钩”。目前来看,这仅仅是在局部地方试点,还没有成为新常态下事关官员升迁、调任的重要因素。其实,这最厉害的一招,也许是环保法执行中最成问题的一环。
  新《环保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违规准予行政许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等,将对直接负责主管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期待新法在执行过程中,不会对官员的问责“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只有从制度上钳住官员的乌纱帽,对渎职、失职的,一个也不放过,蓝天青山绿水,才能有保障。


(摘自2015.03.17《中国青年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