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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如何对付庸官
 
◎王 一

  历史上,不论哪个朝代,都有些昏庸的官员,尸位素餐,毫无建树。那些庸官的故事,值得反思。
  圆滑宰相
  唐朝有一个叫苏味道的宰相,是一个特会打太极、踢皮球的圆滑宰相。据史料记载,苏味道在武则天当政时期,三度拜相,居相位九年。在中国的成语典故中,有两则成语与苏味道有关,一则是“火树银花”,一则是“模棱两可”。苏味道在处理政务时,善于向皇上陈奏,由于熟悉典章制度,他上朝言事可以不带奏章,只凭口头禀报,侃侃而谈。此人虽然才华横溢,能力也很了得,但出任宰相数年,却不能在朝廷政务上有所建树,只是一味阿谀,圆滑于君臣之间,屈从附和,取容于世而已。他常对人说:“做官处理事情,不要那么一清二楚、明明白白地表示自己的意见。否则,一旦出现差错,必然后悔,而且还会留下遭受处分和被谴责的后患。因此,凡事只要模棱两可就行了。”故此,人送称号“模棱宰相”。
  只会唯命是从的高官
  宋朝宰相王珪幼年失怙,全靠叔叔王罕抚养成人。后来王珪官越当越大超过了王罕,王罕怕侄子膨胀,每次写信都嘱咐“以盛满为戒”。事后证明王珪很听话,谨慎得都有点过了,完全变成了不作为。
  北宋神宗时,王珪居相位16年,这十几年间,政务得过且过,无所建树,每每遇到朝廷大事,也不动脑筋,不献策略,只起个上情下达的作用。每次上朝呈送奏章时,跪拜皇帝高呼“取圣旨”;皇帝批阅后跪接曰:“领圣旨”;出殿见人曰:“得圣旨”。总之,事事依圣旨而行,惟上是从,成了只会唯命是从的高官,世人称为“三旨宰相”。
  明朝的刘吉,官至大学士、内阁首辅(宰相)。当时的明宪宗皇帝不问政事,内阁和六部都是在混日子,一度有“纸糊三阁老”(即刘吉、万安、陈文)和“泥塑六尚书”之称。他在位上,尸位素餐,奉迎皇帝,勾结宦官,粉饰自己。他的拿手好戏是颠倒是非,精于营私,但凡有意见与他相左者,必一棍子打死。由于他不理国事,无所建树,屡屡遭到言官的弹劾,但这位大员心理承受力超强,无论言官说什么他都充耳不闻。凭着超级耐弹力,竟得以占据内阁18年,其中任内阁首辅15年,最后博得个“棉花宰相”之名。
  如何对付庸官
  古代官员以“清、慎、勤”为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对迟到早退,缺勤或朝班失仪等“庸懒散”行为,历朝均有惩治办法。
  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规定缺勤1天处笞20小板,每再满3天加一等,满20天处杖打100大板。唐玄宗时,“迟到就要扣工资”,“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再到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
  到清朝,“缺勤就会被撤职”。清乾隆时,一个叫钱在上的翰林给皇孙当老师,只因连日缺勤,便奉旨革职留任,由此失去了外放考差、收受孝敬的赚钱机会。
  此外,还有“因旷工而坐牢”的规定,唐律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有期徒刑1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
  抓考勤当属“治标”,那如何“治本”呢?如何对付那些“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庸官,历代都在“推陈出新”。明朝张居正的“考成法”很有代表性。“考成法”类似现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他的做法很有操作性,用“三字”概括,就是“稳、准、狠”。
  以对六部尚书(国务院各部长)的考核为例,其管理方法是:首先将各部长每年须完成的工作和完成期限登记成3个账簿,并分别在本部给事中(专门负责弹劾,不受本部门领导)、都察院(中纪委)、内阁(国务院)留存;然后,各部长每月须呈供完成工作情况的依据,分别亲赴给事中、内阁和都察院,对照账簿,完成一件、就勾销一件;最后,内阁、都察院、给事中等三部门,逐件核实官员提供的工作完结依据,如有部门发现其没有如期完成工作的,就按规定予以处分。
  按此办法,万历三年(1575年),查出各省抚按官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计237件,抚按诸臣54人。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以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


(摘自2014.12.12《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