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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等10则
 

  南和县人大常委会 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流程,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南和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一三五七”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一个协调机制”,通过明确牵头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制定共同方案,把代表建议办理好。“三级责任”,单位一把手负主要责任,主管副职负专责,具体办事人员负承办责任。“五定制度”,一是定领导,二是定人员,三是定时间,四是定任务,五是定责任。“七道程序”,一是受理,二是登记,三是签发,四是办理,五是审核,六是答复,七是归档。“一三五七”机制规范和完善了代表建议办理流程,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和水平。 (成 帅)


  磁县人大常委会 对扶贫工作提出方向性要求

  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三点方向性工作建议:一要对上了解每年的扶贫方向、政策,加大争跑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力度,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谋划、设计和储备;二要对下掌握需要扶贫的村落人群,摸清贫困底数,做到了然于胸,坚决把温暖送到需要雪中送炭的困难人群当中;三要做到扶贫精准到位,规范运作好“一加一”帮扶活动。真正了解困难群众需求,一帮到底,切实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郭建鸣 范清华)


  定州市人大常委会 专项调研民事审判工作

  定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调研组,对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专项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民事审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民事案件庭审直播情况及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市法院2012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展开深入讨论。调研组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健全司法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促进公平、公正、廉洁司法;要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威慑机制,不断提高执行力;要注重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开公正,为推进新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赵红伟 刘菲菲)

  玉田县人大常委会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玉田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其作为了解社情的重要窗口和疏通民意的有效途径认真抓实抓好。负责信访工作的同志,对群众来信认真受理,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认真做好解释、解答或交办、催办工作。对一些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常委会主任亲自过问。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84件,来访122人(次),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玉田发挥了积极作用。 (玉田人大办)


  晋州市人大常委会 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

  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五个结合”改进学风,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做好服务的工作能力。一是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坚持“周四集体学习日”和平时个人自学相结合,改进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二是讲座学与上门学相结合。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到先进省市学习取经,开阔眼界,丰富知识。三是交流学与命题学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的写作水平和办文能力。四是轮岗学与挂职学相结合,让每位工作人员都能熟悉人大的各项工作。五是比赛学与评优学相结合。在机关内部举办微机操作和公文写作技能比赛,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开展视察、调研报告评优活动,聘请专门人士作评委,每年评出五个优秀视察、调研报告,给予奖励,激励机关干部不断提高办文能力和水平。(郑增法)


  肥乡县人大常委会 调研村“两委”换届工作

  肥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到乡(镇)调研指导村“两委”换届工作。调研组首先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组织委员等进行座谈,了解村“两委”换届工作整体情况,然后到村里与村两委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交流了解村“两委”换届进展情况,调研组就开展好村“两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要遵守时间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二要遵守选配要求,包括村干部职数、任职条件、班子结构和选人渠道等方面要求;三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组织换届选举,遵守法律政策,确保村“两委”换届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赵海芳)


  元氏县人大常委会 专题调研城管执法工作

  元氏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了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报告和常委会调研组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工作成绩,并针对薄弱环节,提出了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城管工作等意见和建议。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整顿执法队伍,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武文平)


  平山县人民法院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平山县人民法院开展了集中执行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行动,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图为平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为刘连琪等29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5万余元。 (孙建敏 王英海)


  涞水县人民检察院 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近年来,涞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抓住安全稳定这条主线,加强与公安机关、武警、人民法院、司法机关的监督与配合,积极开展驻所检察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驻所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派驻检察检务保障水平;三是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提高执法监督公信力;四是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和管理创新,提高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五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监督的透明度。在近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评定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决定》中,涞水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实现了我院驻所检察工作的新跨越。 (冀晓庚)

  石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近日,石家庄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12岁男童在石家庄市某大学校园被撞的交通肇事案件。为了消除校园交通隐患,石家庄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向该校发出了检察建议。一是建议对在校学生、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建议该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完善的校园交通管理办法;三是着重加强对进出校园的社会车辆进行管理,规范机动车出入。该校收到检察建议后,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予以回复,提高了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加大了车辆管控力度。(庞 悦)

责编:马丽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