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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写行贿笔记撂倒6城管自己获刑2年
 
◎夏体雷

  80后包工头李存要,在昆明帮人违章建盖民房,难免要与城管执法队员打交道。面对一次次疯狂索取,李存要有苦难言,为了承包的工程尽快完工,只好一次次满足城管执法队员的胃口,多次行贿10余万元。李存要心有不甘,于是搞了一本“行贿笔记”,将昆明市西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团结中队一锅“端了”。他虽然撂倒了包括中队长在内的6名城管队员,但自己也被西山区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5年。李存要认为量刑过重,上诉至昆明中院。昆明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以行贿罪改判李存要有期徒刑2年。
  “兄弟没烟抽了,拿个1万块钱过来,弟兄几个分分,买点烟抽”;“几个兄弟们没钱用了,个个穷得很,送个万把块钱来花花”;“快要过节了,罩了你那么长时间,是不是也该来慰问一下弟兄们了。”“我的手机坏了,拿5000块钱重新买个电话。”
  为了使承建的民房顺利竣工,李存要动用各种关系,向城管请客送礼。要烟买烟,要钱给钱。一来二去,李存要与这帮城管搭上了“关系”,经常出入高档饭店、娱乐场所。包括中队长何先亮和执法组长林春,通过多次的吃请送礼,也变得慢慢熟悉了起来,成为无话不说的“把兄弟”。平时喝酒吃饭、洗桑拿、逛夜店时,都是兄弟相称。只要有需求,一个电话召唤,哪怕再忙再晚,李存要放下手头工作,为他们的消费付账,还得孝敬几千上万元不等的“烟酒钱”。
  面对疯狂索贿的城管执法人员,李存要当然心有不甘,于是做账时,专门做了一本“行贿笔记”。这是一本很普通的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各种购买建材的支出和工人工资的明细。其中,向城管人员行贿的各种目录,也穿插记录在里面,姓名、金额、礼品,一目了然。事发后,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他主动交出了笔记本。
  为什么要保留“行贿笔记”?李存要交代,用笔记本来记账,一是计算请客的花费,好心中有数;二是计算建房的成本和支出。
  “行贿笔记”成为那些城管执法人员违法犯罪的铁证,检察机关逐一将涉嫌犯罪的城管执法人员抓获。面对铁证,6名城管执法人员如实交代了索贿和受贿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2年间,6名城管(另案处理)行贿数额认定为11.6万元。去年12月11日,西山区法院审理后,以李存要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李存要一审被判刑5年后,其家属想不通:“明明是被索贿的,怎么全算在李存要头上了?”于是,李存要以量刑明显过重为由,委托律师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昆明中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李存要主动交代行贿城管何先亮等6人的犯罪事实,有助于侦查机关收集定案材料,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一审法院在量刑上明显对上诉人量刑过重,二审法院予以改判,撤销一审法院判决,以行贿罪改判李存要有期徒刑2年。


(摘自2015.04.09《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