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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模“跑章”说到一票否决
 
◎纪 玉

  评选全国劳模是一件高兴事,可对于海南省歌舞团董事长彭煜翔来说,这喜剧差点变成一桩“悲剧”。报送全国总工会的材料要盖8个部门的章,跑了一星期才盖上两个,眼看离截止时间只剩半天,彭煜翔一度想放弃,最后是海南省委一位处长领着他一个单位一个单位跑,才赶在最后一刻盖齐了所有的章。
  差点因为盖不了章错失劳模的荣誉,怎么看怎么荒诞,要是一出戏剧,估计会让观众哑然失笑,但发生在现实中,却让人苦笑。当事人彭煜翔更是在上交材料之后,在省工会的楼道里哭了出来。
  评劳模,要盖税务、工商、环保、计划生育等8个部门的章,而且到一个部门盖章,还需要先到几个相关处室分别盖章,盖齐了再到办公室盖章,这样“跑”下来,总共要盖一二十个章。有人说,为了盖章如此折腾,说明一些部门为民服务的意识还不到位。这当然是有道理的。行政效率要是能进一步提高,各个部门要是能加强信息共享,这样心惊肉跳的“跑章”接力赛,应该会大幅减少。
  然而,这恐怕不仅是一个为民服务意识的问题。要不是这一条新闻,大多数人还不知道,评一个劳模,竟然要盖这么多章。这些章,一个都少不得,少了一个,就评不上劳模,这应该也能算一种“一票否决”了吧。“一票否决”,为的是突出某项事务的重要性,比如为了推进生态文明,把环保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关键“一票”;又如劳模评选中,对那些出现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这些都很有必要。但“一票否决”不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如果每个部门都用“一票否决”来凸显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不分对象、不看情况地力争那关键“一票”的地位,只会让人抓不住关键、搞不清重点,为了做成那一篇“表面文章”而疲于奔命。例如,要求一名歌舞团的“候选劳模”去盖一个环保部门的章,除了走形式,还有其他意义吗?
  没错,“一票否决”泛滥的后果之一就是形式主义。有基层干部反映,一些上级部门把“一票否决”当作“王牌”,到了考核检查的时候,大家就要一起准备资料整理、总结汇报,耗费大量精力,却没多少实质性内容;有些指标本身就不切实际,导致基层“掺水”应付,考核人员则心照不宣。“一票否决”,应该有严格的设置标准,不能被用来“刷存在感”乃至自我扩权。回到劳模评选上说,一个人有没有资格评上劳模,应该根据其所处行业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考察,而不是让他本人拿着材料四处盖章。“跑章”,不仅让当事人身心俱疲,导致行政资源的大量浪费,而且这一个个章盖下来,真能达到重视、推进某项工作的目的吗?
  面对那一个个“跑章”的疲劳背影,不能只有同情,更要看到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摘自2015.05.05《新民晚报》)


  链接:人民日报评“海南评劳模

  盖章难事件:该谁去‘跑章’”
  全国劳模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是一个崇高的社会荣誉。他们应该是地方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逐级评选推荐出来的,评选推荐他们的组织和机构理应负有审查、把关的责任,怎么能让劳模自己去“跑章”呢?这毕竟不是办企业、开公司。谁去“跑章”的背后,既有改进工作、完善程序的问题,更涉及作风转变、责任担当。
  其实,大数据时代,要证明核实上述情况并不难。很多领域的信息库、数据库如今都比较完备,相关部门只要经授权进系统一查,有无违法记录、个人信誉如何,一目了然。如此,办事效率就会大幅提高,“为章盖得人流泪”的难题,也能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