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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勾结中介助过户房产170套明知禁令不收手
 
◎郭海燕 陈 梦

  房屋限购,如何顺利跨过“过户”这道坎?中介找法官勾兑,数百套房子得以借助司法公信力,在“诉讼”幌子下顺利过户。
  经手这些虚假诉讼的法官,有些称为给单位增加经费,有些是为完成业务指标,也有些顺带中饱私囊。如今他们却一一被揪出并成了被告人。广东平远县法院立案庭原庭长邹阳春,就被控参与虚假诉讼案件共计126宗,协助转移过户房产170套,造成国家税款漏征共计1600多万元。
  深圳基层法院十余人参与
  2010年9月30日起,深圳开始限购。为了促成买卖赚上钱,房地产中介开始瞄上司法公信力。深圳几个基层法院的十几名工作人员,上至院领导下至书记员陆续卷入虚假诉讼。
  据指控,2011年10月到2013年4月,深圳某房地产中介的张某成、于某林(均另案处理),为了促成不符合购房政策的买卖双方实现过户,通过平远县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林奕芳(另案处理)居间介绍,和邹阳春约定采用虚假民事诉讼,帮助完成过户。
  此后,于某林提供了房屋买卖双方身份信息、虚构买卖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借据等材料,前来打民事官司。邹阳春和原书记员林益栋(另案处理)接手处理。
  知道有人被查仍然不收手
  这些虚假案件,双方当事人几乎没人到庭。虽然情况看起来很是蹊跷,但邹阳春和书记员一次又一次成功“调解”了,并制作调解笔录、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文书签发之后,邹阳春安排书记员向深圳市房地产权交易中心送达法律文书,要求协助过户。 这样,经过这道司法程序,原是无法交易的买卖,在“以房抵债”等内容的法律文书掩盖下,顺利进行。
  据法院一审查明,2012年中,邹阳春明知其单位不允许办理类似虚假诉讼,还是不收手。2013年初,得知兄弟单位有人因同样事由被查,还在原主管副院长凌卫(另案处理)的授意和签发下,让书记员继续办理。
  据查,邹阳春参与办理该类虚假诉讼案件共计126宗,协助转移过户房产170套,造成国家税款漏征共计16049259.13元。今年2月,法院一审认 为,邹阳春无视国家法律和单位三令五申的制度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其有自首,酌情从轻判处有期 徒刑3年9个月。
  庭审直击
  因为炮制假案被评为“调解能手”
  一审判决,邹阳春提起上诉。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在这起案件中,邹阳春没有收受好处的指控。他为何要参与这些案件?邹阳春所做的一切是有客观原因的。原副院长凌卫证实,其与张某成原来是同学关系,为解决该庭案件少、经费不足问题,听从张某成建议,把这些涉深案件交给该庭处理。后来,他感觉有“猫腻”,林奕芳却跟他说很多法院都这么操作,他就没再 过问。
  庭审中,邹阳春称自己事前不知这些案件有问题,是听信以为当事人已经协商好,只需要出个调解书确认一下。他还提及,在当事人没有到场情形下调解,还被领导 表扬“多样灵活”。他承认这些是违反了民事诉讼法规定。2013年3月他还因为这些案件,被评为梅州市法院十佳调解能手受到了奖励。
  为何当事双方都不是平远县的却跑到该县去立案?法官接连发问。邹阳春解释说,有部分案件的借款保证人是平远县人,所以给予立案。但其实也有不少案件当事人包括担保人和平远县无关,却给予立案的。


(摘自2015.05.12《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