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要求,在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决议的工作实践中,抓住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五个重要节点,形成了市委、人大、政府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精准确定议题:政府提请——市委审核——人大常委会会议确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精神,秦皇岛市于2014年修订完善了《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在程序上进行了规范和要求。2105年2月6日召开的秦皇岛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新当选的秦皇岛市市长张瑞书以强烈的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议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市人代会闭幕后,市政府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内容。 3月2日,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在这次主任会议上,作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议被列入工作要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田向利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着眼秦皇岛市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深入推进项目建设”的关键问题,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顺应了企业的需求和百姓的期盼。 3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时,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认同,普遍认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决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积极探索,有利于以法定形式把政府的工作部署转化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密切沟通联系: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征求人大常委会意见——市委常委会议研究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重大事项情况的报告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一项重要议程。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及时建议市政府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市编办形成初稿之后,市政府于4月24日召开常务会议,与准备出台的《秦皇岛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秦皇岛市历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城区下放与项目审批有关的经济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试行)》、《秦皇岛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秦皇岛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秦皇岛市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试行)》等一批文件一并研究,使起草研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稿的过程成为实质性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 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报告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秦生、副主任高文涛召集有关工作人员专门进行研究,提出了客观总结工作成绩、认真查找突出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具体工作安排等详尽修改建议。政府的报告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与配套文件一起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 三、深入调查研究:调研座谈——主任会议研究——征求市委、政府意见 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是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标志性成果。为增强市人大常委会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所作决议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依据2009年出台的《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专门组成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文涛为组长的调研起草小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秦生对调研和决议起草工作涉及的重点问题和把握的基本原则提出明确要求。财经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规划、工商、环保、国土、质监等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汇报,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积极稳妥的态度,起草《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议(草案)》,并征求了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中心、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经4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分别送市委书记田向利、市长张瑞书、市委副书记刘辰彦、常务副市长马宇骏审阅。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宇骏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磋商,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几次沟通,使决议(草案)更具刚性和力度。 四、提高审议质量:政府报告——审议决议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 2015年4月28日,秦皇岛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秦生在主持会议时说:市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体现了市政府领导班子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也是市人大常委会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探索实践,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入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在全省乃至全国人大系统尚属首次。 市编办主任王玉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引起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议。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实践的超常举措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普遍认同。在全省率先出台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综合性改革方案,全面突破以往审批理念和模式,提出24项与经济发达地区看齐的改革举措。在全省率先向城市区下放沿海特定区域与项目审批有关的经济管理权限,体现了市政府自我革命、深化改革的决心,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魄力,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勇气,执政为民、勇于担当的精神。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议(草案)》中指出的政府职能越位、缺位,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不成体系,保留审批事项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达成共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发力点,是加快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打造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的重要保障。 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宇骏发自内心感谢人大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支持,表示一定按照决议提出的建立改革协调机制和合理推进机制、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优化审批流程、强化职责法定意识等要求,敢破天荒,敢破先例,大胆改革,大动干戈,自我改革,自我革命,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会议通过了《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议》。 五、跟踪督办落实:社会公开——政府执行——人大监督 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重在执行、贵在落实。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行使监督权相结合,是确保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工作机制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也是体现国家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性质、地位、作用的制度要求。 秦皇岛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议》,通过《秦皇岛日报》、秦皇岛市人大网站、秦皇岛市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人大决议的落实工作,迅速制定了落实方案,并向市委作了汇报。市编办会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等审改成员单位表示,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向基层放权,努力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有明显突破,重点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明显突破,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有明显突破,推进行政审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化有明显突破的“四个突破”,强力打造全省基础设施最好、发展环境最优、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的“四最”城市,为加快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激发更大的动力、释放更大的活力。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议明确要求,市政府要将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适当的监督方式加强对决议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工作。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议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过程中,形成了市委、人大、政府密切配合、多重互动、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治环境,同时也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的生动实践。
(作者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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