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当代中国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是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和决策依据。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适应新常态,认清新形势,担当新使命,紧紧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切实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政治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政治原则。 持续抓好党的理论学习。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以来,省委、市委先后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常态下人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体系。实践中,我们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原则,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认真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开展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都提前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服从党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的权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 全面贯彻党的决策部署。年初,围绕市委全会确定的任务目标,谋划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抓好工作落实。今年以来,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医疗救助工作报告,对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审议了《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等3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始终把助推跨越赶超作为首要任务 推进经济发展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也是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2014年1月,定州省直管正式入轨运行。面对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发展机遇,我们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把握结合点,找准切入点,全力助推跨越赶超。 聚力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势头。省直管以来,定州行政效能得到极大释放,改革红利开始显现。同年,新型城镇化、农村土地征收改革两大试点获批,使定州第一次挤进国家战略盘子。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调整工作思路,聚焦“两大试点”,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利用半年时间,分类别、分专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前瞻性意见和建议,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举措落到实处。 聚力城市建设,打造文化品牌。定州是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省直管后,省委主要领导对定州的发展高度重视,在城市建设方面提出了恢复古城、建设新城、改造旧城“三城同建”的具体要求。围绕“三城同建”总体目标,年初人代会将《加快古城恢复建设,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列为代表建议,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具体要求,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加快推进古城恢复建设,进一步传承定州中山历史文化,彰显北齐北魏时期的佛教文化,彰显北宋时期的理学文化,彰显明清时期的科举文化,打造文化品牌,努力建设现代化京南文化旅游名城。 聚力财政监督,提升服务水平。财政是经济运行的基础和命脉。为不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质量,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制定了《监督财政预算审查办法》,提前介入预算、决算草案编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草案由原先的几页,变成现在的几十页,实现了“草案与报告合本”向“草案独立成本”的转变,增强了财政监督工作的力度、深度和透明度。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实践财政监督新思路,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科学管理、高效运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始终把促进依法治市作为重要职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就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保障宪法和法律贯彻实施提出新要求。工作实践中,我们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法治定州建设。 围绕全局工作,提供法治保障。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职权。围绕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常委会依法批准了定州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作出相关决议,支持政府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园区重组。目前,定州农业科技园区已获批国家级园区,成为适应新常态、融入京津冀的第一平台。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原则,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推进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突出监督重点,创优法治环境。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我们坚持把“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深入开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执行工作、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随机开展旁听评议市法院庭审活动,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严格任免程序,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市,强化干部法治观念是关键。我们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人事任免办法》,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严把任前提请、任职考察、法律考试、会议表决“四道关口”,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同时,通过调研视察、工作评议、工作述职等形式,加强任后监督,督促和支持被任命人员正确使用手中权力,认真履行法定职权。 始终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力量源泉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把激发代表活力、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创新思路,强化举措,积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搭建履职平台。坚持从抓阵地建设入手,在全市29个代表小组中创建“代表之家” ,建立完善“代表活动日”制度,每单月的20日组织代表集中活动,全市18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实现了学习在“家”、知情在“家”、议政在“家”,为代表履职搭建了活动平台,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保障代表权利。知情知政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基本前提。工作中,我们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活动,定期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同时,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采取常委会、提出建议的代表、承办单位“三头对面”抓落实的方法,逐件督办,逐件落实,代表建议办结率、回访率、满意率实现“三个100%”。 创新活动载体。为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活动形式,围绕市委提出的项目落地、全民创业、全民招商“三个年”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大力开展“深化三个年、代表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代表小组联系重点项目2~3个,每季召开一次协调会,分析发展形势、提出发展建议,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根本保障 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工作实践中,我们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人大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举措,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高度重视思想建设。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没有理论上的清醒,就没有政治上的坚定。近年来,我们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推进工作的根本保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议事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坚持与时俱进、务实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人事任免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人大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不断深化作风建设。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依法履职的基础工作,作为推进发展的有效途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深入各自联系的“代表之家”,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确保人大开展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全市发展实际,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扎实推进机关建设。围绕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建设,加强队伍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大力倡导严谨细致、雷厉风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提高了机关工作的执行力、落实力。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开通人大网站,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理论和常委会重点工作,在全市营造了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人大工作的浓厚氛围。
(作者系河北省定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