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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蜂杀人,谁来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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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动物伤害,责任谁担?如果动物人为饲养或者由人管理,则饲养者、管理者难辞其咎。可如果人被野生动物伤害,没有饲养者,也没有管理者,是不是就该自认倒霉?
  湖南省芷江县一年近六旬的农妇,不幸被马蜂围攻蛰伤,不治身亡。野蜂杀人,谁来埋单?2015年4月,这起特殊的动物伤人案件在芷江县法院落下帷幕。
  六旬农妇被马蜂蛰伤身亡
  2014年10月9日,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芷江县碧涌镇年近六旬的农妇刘克梅大清早就起了床,扛起锄头,到田地里忙活开来。
  临近9点,刘克梅才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吃早饭。回家的山路,她一年要走上几十回,哪里有一个弯,哪里有一个坎,她都一清二楚。依以往的经验,走在山路上,偶尔会碰上几只嗡嗡乱叫的马蜂。山上树木经常有马蜂筑巢,马蜂一般不主动攻击人。对此,刘克梅早已习以为常。
  刘克梅正走着,突然,前面山路拐弯处,两个人慌慌张张地迎面跑来。这两个人是与刘克梅同组的何勇与陈辉,彼此都熟悉,可两人没打招呼,像有什么急事似的,马上就跑开了。刘克梅很诧异,没有多想,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一阵奇怪的嗡嗡声传来,顺着声音望去,只见一群马蜂振动着翅膀扑了过来。刘克梅从来没见过这种阵势,本能地掉头就跑,然而,年近六旬的她又哪里跑得过嗡嗡直扑过来的马蜂。很快,马蜂就追上了她。她不停地挥舞双手使劲驱赶,可双拳难敌众蜂,马蜂围住她,对着她裸露在外的部位一阵狂蛰。在愤怒的马蜂的攻击下,刘克梅慢慢丧失了反击能力,没多久便倒地不起,马蜂这才相继离开……
  刚才跑掉的何勇与陈辉其实并没有跑远,他们料到刘克梅有危险,等马蜂飞走了,才把受伤的刘克梅背下山送到镇卫生院救治。
  将刘克梅蛰伤的马蜂,体大身长毒性也大,在遇到攻击或干扰时,会群起而攻之,可以致人出现过敏反应和毒性反应,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刘克梅的伤情十分严重,当天中午不治身亡。
  刘克梅撒手人寰,闻讯赶来的丈夫和儿子惊闻噩耗,瘫倒在病床前,他们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孙吉荣抱着妻子的遗体痛哭不止,刘克梅的儿子孙小军也是泪流满面。
  “马蜂群起攻击刘克梅,伤势那么严重,究竟是为什么?”哭过之后,一个大大的问号在孙吉荣脑海中产生,作为农民,孙吉荣对马蜂的习性是知道的,不招它,不惹它,马蜂不会随便攻击人,妻子对蚂蚁都避让三分,怎么会惹怒马蜂呢?如果不是妻子招惹马蜂,那谁会是“罪魁祸首”?孙吉荣要给妻子一个说法。“不能让母亲不明不白地死在马蜂之口。”刘克梅的儿子孙小军也是同样的意见。
  谁惹怒了马蜂?
  马蜂疯狂蛰人,必定事出有因。面对孙吉荣父子的询问,村民们七嘴八舌,一条条线索汇集到一起,矛头直指何勇与陈辉。
  原来,这祸事竟然是何勇和陈辉闯下的。当天早晨,何勇也起了个大早,准备趁着凉爽砍几棵树。何勇特意喊上了妹夫陈辉帮忙。两人一会合,便拿上工具爬上屋背后的自留山。“哗啦啦……”伴随着斧头飞舞,一棵棵树被砍倒在山上……砍到最后一棵树时,树倒下的声音中夹杂着一种奇怪的嗡嗡声。“有马蜂!”何勇和陈辉作出了判断。就在刚刚砍倒的这棵树上,有一个硕大的马蜂窝,树倒了,这个马蜂窝也掉到了地上。蜂巢受到破坏,马蜂又岂肯善罢甘休,受惊的马蜂纷纷从巢中飞出,四处寻找着复仇对象。土生土长的何勇和陈辉知道马蜂的厉害,撒腿就跑。
  倾巢而出的马蜂嗡嗡叫着四处乱撞,何勇和陈辉沿着山间小路狂奔,迎面碰上收工回家的刘克梅,两人脑袋里一片空白,也没有将马蜂袭击的险情告知刘,结果,他们两人倒是躲起来逃过一劫,毫不知情的刘克梅却稀里糊涂命丧蜂口。
  “何勇,你为什么不把危险告诉我老婆,是你害死我老婆啊!”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孙吉荣愤怒了,他一把揪住何勇的衣服,抡起拳头就要打,幸亏被在场的村民劝住,何勇却不以为然。“这马蜂又不是我的,野蜂杀人,能怪我吗!”吵吵嚷嚷中,孙吉荣父子和何勇、陈辉来到了镇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组织调解,最后达成协议:何勇一次性给付孙吉荣1.8万元作为操办丧事的费用。
  协议签订,孙吉荣料理了妻子的后事。然而,10天过去了,何勇答应的1.8万元却迟迟没有支付。孙吉荣父子几次找何勇索讨,均无功而返,本来就此平息的事情风波又起。
  马蜂没有主人, 责任谁来承担?
  2014年11月,孙吉荣、孙小军父子一纸诉状,将何勇告上法庭。两人诉称,何勇邀请陈辉帮忙砍树,在捣毁蜂巢,马蜂受惊,引发险情时,未及时告知路过危险路段的刘克梅,结果导致刘克梅身赴险境并遭马蜂蛰伤身亡。何勇的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了刘克梅死亡事件的发生,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据此,请求法院判令何勇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2万余元。
  马蜂伤人、杀人事件,时时见诸报端,可因马蜂伤人、杀人而诉至法庭的并不多见。因为马蜂是野生的,没有饲养人,也没有管理人,被马蜂蜇伤,或丧命于马蜂,一般都会自认倒霉。
  所以,何勇认为,没有将马蜂袭人的消息及时告知,并不是他们有意致刘克梅于危险境地,而是当时的确情势紧急,二人没有来得及告诉她。因没有及时告知,结果酿成刘克梅被马蜂蛰伤身亡的悲剧,他们也很遗憾,很内疚,可筑巢于他家自留山上的马蜂是野生的,野生马蜂伤人,从法律上讲,他们没有管理义务,没有赔偿责任。
  用通俗的话来说,何勇认为,马蜂不是他养的,伤了人,也不该由他来赔偿。真的是这样吗?
  2015年4月下旬,芷江县法院就这起特殊的动物伤人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何勇邀请陈辉帮忙砍树,二人砍树时毁坏了蜂巢,纯属意外。但在蜂巢受损,马蜂纷纷飞出巢穴时,周围一定范围内成为了易受马蜂攻击的危险区域,而何勇和陈辉因为其砍树毁坏蜂巢的行为,伴生了一种附随义务,即在一定时段一定区域内,消除这群被惹怒的马蜂可能发生的袭人事件。二人除了自己躲避马蜂袭击外,还应当及时疏散区域内的群众并阻止区域外的群众进入危险区域。但二人并没有这样做,在明知刘克梅进入危险区域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结果导致刘克梅被马蜂蛰伤身亡。陈辉系受邀帮工,其责任当由何勇承担,对于刘克梅的死亡,何勇没有履行告知及阻止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刘克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能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对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刘克梅受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215997元,何勇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何勇赔偿孙吉荣、孙小军经济损失151198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