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涞水县村两委换届选举以来,涞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涉农检察工作队、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平台,针对换届选举积极开展摸底调研、法制宣传、解决群众诉求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依托涉农检察工作队,摸清“家底”及时介入。涞水涉农检察工作自2010年起,已经连续开展5年,工作队坚持下乡走访制度,在换届选举之初,工作队成员就与选聘的各乡镇“检察联络员”配合当地党委政府逐镇逐村摸清选举“家底”,全面收集各行政村的选举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详细掌握辖区内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状况和社情民意,重点摸排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涉及选举职务犯罪苗头性问题和案件易发、高发环节和人群,并形成工作报告,逐村建档。对存在隐患的问题整理汇总,并视隐患情况适时向选举组织领导机构或驻地乡镇党委通报,使隐患得到有效处置。 依托职务犯罪宣传画册,营造风清气正换届氛围。2014年,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利用半年的时间,编印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画册》,将预防职务犯罪正字歌、检察院的性质、地位和机构设置、职务犯罪的基本分类及风险防范列入其中,坚持“警示在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在每村举行换届选举前,均对选举工作人员、村干部以及参选候选人进行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提升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法制意识。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村庄,选举期间,选取2名业务骨干驻村接受群众咨询,有效维护村民的选举权,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贿选、强拉选票等违法违纪行为。 依托微信公众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社会矛盾。2014年,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并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手册及宣传广告都附印上平台二维码,方便大家关注。针对换届期间,反映村干部作风、经济问题的信访人员突增现象,加强微信宣传,并且对微信举报人提交的信息及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将其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相结合,优先办理涉及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开设“绿色通道”,及时审查,谨慎分流,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信访问题,结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相关规定当场解释清楚,消除信访群众心中的疑惑,不能当场予以答复的,均限定日期给予反馈,做到了给来访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作者单位: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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