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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安静超
  2014年以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按照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提出的“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坚持以深化规范执法为主线,将检务公开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检务公开促进严格公正执法,着力打造“阳光检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双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务公开工作,先后多次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层层分解、级级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检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把检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调度政治处、案管办、研究室、人监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到检务公开工作中来,协调组织保障,实现任务两清,一方面各部门独立任务清晰,分工明确;另一方面部门协作任务清晰,涉及多个部门的检务公开工作,做到以项目整体推进为导向,有效实现任务解构与整合,打造畅通的协作机制,整体推进。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确保有序运行。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是推进公开的重要环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把公开大厅建设置于检务公开改革的重要位置,建成面积约50平方米的检务公开大厅,定做了宣传架,摆放有关宣传材料;重新更换电子大屏幕,对检察机关法定权力、部门职能、工作流程等综合性内容定期滚动播出;配置了检务公开智能触摸屏,可供来访者查询检察机关综合性内容;配备1台能连接外网的大显示屏台式电脑,用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查询。同时设置接待标训牌,并配备1名专职引导员,确保大厅建设规范有序、安全文明、亲民便民,确保各项措施体现检察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符合基层实际。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在载体上持续用力,建设“两个平台”。既做好现实世界“面对面”工作,把公开大厅打造成对外办理基本业务的窗口、深化检务公开的窗口和践行执法为民的窗口,又注重“键对键”的虚拟世界,扎实推进门户网站及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实现内部信息公开与外部信息的交流、反馈无缝衔接。同时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做好案件信息查询、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四是加强信息反馈,提升宣传效果。为加强宣传沟通,推动“阳光检务”,保持良好舆情,在各级媒体和报刊刊发检务公开、犯罪预防、案件报道等稿件,展示检察机关的工作动态,宣传案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积极与区党委、人大、政府、政法委等部门沟通联系,定期报送检察信息和简报,主动向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一方面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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