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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驾考受贿案扫描
 
◎江 海 余 洋
  2015年4月5日,湛江历史上最大驾考受贿案二审宣判,广东省湛江市车管所原所长梁志雄受贿224600元,获刑10年。据了解,这起案件中,39名涉案考官主动上缴红包共计2100余万元。案子虽然判了,但此案引起的强烈反响远远没有结束……
  无奈: 送完钱才能参加考试
  李先生说他以前在农村经常开车,就是没有驾照,自从全家搬进了市里,就决定办个驾照,可是自2011年2月底报名体检后,几乎天天与教练预约,4个多月下来,只约到一个理论考试,每次教练都说名额已满,他自认倒霉。
  “说实话,我真感觉里面有猫腻儿,要不然那么多报驾校考试的朋友,咋那么快约上考试,拿到驾照了呢?”李先生说,如果按照这样的速度,自己恐怕一年也拿不到驾照,“再等等,如果还约不上,我就准备改报驾校了,虽然多花点钱,但能早点参加考试”。
  后来,有驾友王先生告诉他,这得花钱,没钱教练是不让你排上号的。这位驾友指导李先生说,送礼一般在每关200元左右,除了第一关理论考试不送礼外,从第二关开始,都是可以送礼的;第二关的倒库移库和小九项,一般给考官送300元左右,在车上送;后来车上安了监控,就把钱放在身份证下面递给考官;路考是第三关,一般送500元左右,是驾校代收,至于驾校送给考官多少就不清楚了。
  李先生听呆了,他很佩服王先生敢跟他说出这种事。之前他也听说过,但没亲历过,王先生这一说,他才知道自己为什么排不上号了。
  一位参加驾考的市民给纪委的举报信中称:在湛江考车辆驾驶证,给考官“进贡”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只不过金额多少、形式有所不同而已。他称,“这个类似于‘公关费’,但很难说一定是考官拿走了。有的是真得给考官了,有的可能是教练从中吃掉了。因为如果你考得不好,教练就把你的钱给考官。如果你考得好,不用给考官,教练就直接拿走了。有的最后没通过,教练就把钱退给学员,说这个考官不收钱。”
  还有曾姓市民称,其曾于2011年在湛江参加驾照“大路考”,因被判不及格,曾在考官诱导下,向其塞过1000元“好处费”。
  当时,同车考试的共有4名考生,轮到这位曾姓市民考试时,考官以其“未能及时避让车辆”为由,判定其不及格。
  在曾姓市民求情之后,考官向其出示了考官证,并暗示,可以判定其考试及格,但其必须在该场考试结束后,向其“进贡”一些“好处费”。
  走出考场的该市民找到所在驾校的教练,向其咨询后被告知,有必要立即按照该考官指示奉上“好处费”。
  据这名教练称,之所以能够如此操作,是因为从考试结束到结果公布,会有两三个小时的缓冲期,如果学员在该缓冲期内向考官“进贡”,考官就有办法修改成绩。
  “一场考试只有一个考官,考官说让你过,你就能过,说你不能过,你就过不了。”该教练说。
  无奈之下,曾姓市民从银行取出1000元现金,托人交给上述考官。
  还有市民称,不及格后才临时塞钱,其实是比较愚笨的,一般的做法是在考试前统一上缴“保险费”。
  有多名市民称他们于不同时间在湛江考驾照,均被教练建议为每场考试交100元、200元不等的“保险费”。
  据知情人士称,每场考试之前,教练一般会暗示学员交300元到1000元不等的“保险费”,以顺利通过考试,而在1000元中,教练会留下200元,剩余的800元则用于打点驾考中心的考官们。
  举报: 考官每天都在收红包
  2012年初,湛江市纪委不断收到市民举报:“参加驾考时要交红包给考官。”不久后,湛江市纪委和市公安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2013年初,调查组对车管所原所长梁志雄实施“双规”,初步查实梁志雄受贿事实。随着梁志雄陆续供认及深入调查,车管所考官收取学员红包“潜规则”也浮出水面,40多名考官、个别所领导卷进这一利益链中。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大多数驾校学员都按“行规”交了红包。基本模式是学员集中交钱给驾校教练或领队,或由驾校直接收取学员600或700元“考试费”,转交给考官。
  随着案情不断深入,陆续有39名考官主动上缴收取的全部或部分红包,共计2100多万元,个别涉案考官甚至上缴了近百万元红包。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只要有考生上场,考官每天都有钱收。这些钱要么由教练直接放在考官车里,要么请考官吃饭时送上,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一位涉案考官在调查笔录中说:“反正每天都能收到,随收随用,自己都记不清收了多少钱。”而这竟是大部分考官的情形。
  担任考官有利可图,为获得更多监考机会,并在轮岗时留任,受贿考官又对时任市车管所所长梁志雄行贿,从而形成了一条学员——教练(领队或业务员或驾校)——考官——车管所所长的利益链。
  该案一审认定梁志雄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224600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查明,2010年中秋至2011年中秋期间,吴某为让梁志雄安排其留任监考,分三次共送了25000元。其中,2010年中秋节前一天,吴某请梁志雄及其妻儿吃饭,饭后将10000元现金送给了梁。2011年春节前,吴某又请梁志雄及其妻儿吃饭,饭后当着梁的面将10000元现金交给其妻子。2011年中秋节前,吴某宴请梁志雄夫妇,饭后又送了5000元。每次吴某都会强调:“快到期轮岗了,请领导帮帮忙。”
  行贿次数最多的要数戚某某。二审法院审理时查明,2009年至2012年春节期间,戚某某为能多轮岗到高阳考场担任考官,先后16次共送给梁志雄17万元及价值4600元汽车导航仪一台。
  梁志雄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受贿金额认定过多,且其未为他人谋利,不构成受贿罪,若为受贿罪则量刑过重。
  2015年4月5日,该案二审宣判,二审法院对梁志雄受贿相关事实进行了认定,驳回梁志雄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由于该案是湛江历史上最大驾考受贿案,涉案人数众多,且涉及部分时任车管所领导,涉案考官全部调离岗位,涉嫌违法的被追究刑事责任。
  反思: 车管所考官为何“全军覆没”
  湛江车管所39名考官涉案,考官基本上无一幸免,值得深思。考官的权力究竟有多大?
  “驾考合一”是全国通行模式,驾校还负责安排学员到车管所考试,并最终通过考试、取得驾驶证。而车管所把考试名额分配到驾校,再由驾校指派给学员。而争取驾校尽早安排考试、争取考官“通融放行”,成为学员向教练和考官“进贡”的原动力。
  湛江市纪委调查发现,收受“红包”都有明码标价:桩考科目100元,九选三科目小车200元、大车300元,路考科目300元。“潜规则”竟然成为“行业规范”!学员、教练和考官,均陷入了一种违规违纪“集体无意识”的怪圈当中,发人深思。
  这种“潜规则”,更危险的是掩盖了驾驶培训市场的混乱。很多驾校的培训都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在收了培训费后,关注的重点是尽快让学员毕业通过考试,并不在意培训质量。此外,很多教练其实不是驾校的正规雇员,而是挂靠在驾校名下。一些人及公司在申报培训资质无门的情况下,就找正规驾校挂靠,然后自己再“招兵买马”培训学员,以正规驾校的名义,安排学员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考试。
  纪委办案人员发现,考官大多都有一种心态——“大家都一样,为什么单单查我?”即使是车管所原所长梁志雄,也表示“其他地方都差不多”。
  驾考腐败催生了“考驾照新规”,2015年3月下旬,公安部关于驾照自学直考的消息公布后,立即引来无数关注。市民纷纷希望通过这次驾考改革,斩断驾校与考官间的利益链,能够有力消灭“暗箱操作的雾霾”,还驾考艳阳天。
责编: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