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位置: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5年第15期(总第207期)->主人茶座->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河北省宁晋县人大常委会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的探索实践
 
◎赵祖锋

  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宁晋县人大常委会把如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寻求破解良策,先后从进一步提高自身监督能力、提升常委会审议质量、拓宽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实践,打出了一套改进和强化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组合拳”,使全县人大监督方式越来越“活”,监督效果越来越“实”,得到了县委的认可、“一府两院”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提高监督能力
  实践证明,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自身素质高低决定着监督质量和效果。为此,宁晋县人大常委会多管齐下,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大家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先后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系统培训。在此基础上,去年又探索实行了“常委会委员谈履职”制度,即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由一名常委会委员发言5分钟,以便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履职经验,共同提高,发言内容整理后通过媒体公开。二是建立履职档案制度。针对个别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履职不够主动的问题,建立履职档案制度,对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出席人大会议和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情况,以及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进行登记,定期通报,并将履职档案作为下届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从而有效地提高了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三是建立推行电子政务。通过人大邮箱和网站定期公布人大活动、公报、通知等有关信息,进一步畅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
  提升审议质量
  常委会审议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人大的监督质量,为此,宁晋县人大常委会采取措施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效果。一是选准议题。按照抓重点、议大事、重民生和“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从县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法治宁晋建设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筛选监督议题,并广泛征求各级党委、“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把监督议题选准选精选到位。二是改进调研、视察方式。每次常委会例会前1个月,就把例会议题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大家熟悉议题,深入调研,尽可能多的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每次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前,围绕议题内容,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使参加调研人员情况明、底数清,为有的放矢地提出有分析、有见解、高站位、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夯实了基础。如去年以来,在对财政预决算、法院执行、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调研时,针对调研组绝大多数成员对这些内容不熟悉的问题,调研前均先由专业人员对调研组进行培训,详细讲解有关知识,确保了大家在调研中听得懂、看明白,不说外行话、出圈话,提出质量高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夯实了基础。三是建立重点发言人制度。为确保审议质量,会前通知3~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审议报告时做重点发言。四是对“一府两院”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探索制定了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办法,每次常委会上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所审议报告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报县委并向社会公开,引起了报告部门的高度重视。五是制定完善常委会议定事项落实和反馈办法。严格执行定期督办、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反馈等制度,确保了常委会议决事项的有效落实。
  畅通监督渠道
  一是积极探索实行邀请代表和对口专业人员参加人大调研、视察活动。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经济、法律等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在对财政预决算、规划以及法院、检察院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时,邀请代表和对口专业人员参加,确保了活动效果。二是健全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与县委“两办”及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了信息共享,整合了监督资源。三是建立了“人大代表之家”,完善了“双服双联”制度。由乡镇人大负责,全县15个乡镇区都建立了“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活动提供了场所和阵地。同时,认真实行“双服双联”制度,即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服务5名人大代表、每名人大代表联系服务3名选民,既畅通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了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促使人大工作更接“地气”,又拓展了监督途径,真正做到听真话、察实情、办实事,确保了监督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富有成效。
  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试行办法。对代表建议承办、协办部门的具体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逐项考核,明确奖惩,并报经县委,纳入全县考核范畴,确保了代表建议更好落实。二是建立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在严格实行对“一府两院”拟任命人员任前调查、测评、公示、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等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了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监督意识。三是健全完善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先后两年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进行集中评议。评议中,在听取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后,由各级各层面人大代表组成的评议组,现场打分写评语,排出位次报县委和主管部门,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认可。在此基础上,对“两院”和公安派出所中层干部以及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引起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作者系河北省宁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责编:马丽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