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想带点当地特产,我真不知道这是犯罪。”单身母亲姜某从科特迪瓦回国时,机场海关在其行李中发现6根象牙,经鉴定价值超过60万元。9月15日,姜某因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四中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这也是四分检新增“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管辖职能后,首个提起公诉的该类型案件。 女子带象牙入关被查 近日姜某被带进四中院的刑事审判庭。姜某今年37岁,多年前和丈夫离婚,独自带着女儿和母亲一起生活。平日里,姜某的生活来源全靠她开的一家发廊支撑,“收入能够维持我们3个的日常开销。” 姜某说,2013年底,听朋友说科特迪瓦有个酒吧准备转让,其前夫也在科特迪瓦做生意。11月28日,姜某乘飞机前往科特迪瓦,并在临行前购买了11月30日的返程机票。在首都机场,姜某选择“无申报通告”出关,但海关人员在行李中发现6根象牙状物品。 由于尚不确定象牙的真伪以及价值,海关人员将这6根象牙扣留后,便让姜某限行离开。今年2月,姜某被抓获。 被告质疑一年后抓人 2015年9月15日的庭审中,对于检方的指控,姜某提出异议。“2013年把那几根象牙扣了,也处理我了,怎么过了一年多又把我抓了。”整个庭审中,姜某不止一次提出这个问题。 公诉人在法庭上解释,海关在查获象牙后,需要进行真伪以及重量和价值等一系列的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够罪才会进行抓捕并羁押”。随后公诉人出具书证显示,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姜某携带的6根象牙原牙价值人民币约60.56万元。 法庭上,姜某坚称自己不知道购买并携带象牙回国是违法行为,“要知道是犯法,我肯定不能那么大摇大摆入关。” 供述被指有悖常理 姜某说,这几根象牙是其在科特迪瓦时,花了2万多元托朋友购买的,打算回国后找人做成象牙装饰品摆放在家里。针对其供述,公诉人当场指出几处有悖常理。首先,侦查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姜某的家庭存款只有10万元左右,但在花了两万多元的机票后,她却只在科特迪瓦待了一天时间,并在这短短一天内,花2万元购买了象牙。其次,象牙被查获时,是用锡纸包裹的,这说明姜某携带象牙入关时存在逃避X光检查的故意。办案人员此前特意向科特迪瓦驻华使馆了解情况,使馆方面表示,科方早在1995年就已禁止象牙贸易。 法院认定被告人姜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姜某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摘自2015.09.16《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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