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明末清初山西永宁州(今吕梁市的离石区和方山县)人。 于成龙去世后,康熙皇帝追封谥号“清端”,授予“太子太保”,又给其隆重赐葬,并两次亲撰碑文。康熙在其南巡回京后的一份诏书中称于成龙“居官清正,实天下廉吏第一”。从知县到两江总督,于成龙政绩卓著,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 廉善:平易近人善待百姓 廉善,即清廉而有仁爱。1661年,44岁的于成龙以“候补知县”的身份,到北京参加吏部掣签。掣签,就是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去哪个省任职,到了省里再由巡抚、布政使等长官决定去哪个县。于成龙的运气不佳,抽中了“下下签”,被分配到刚刚纳入清朝版图的广西省。当年的广西,相对中原是一个偏远烟瘴之地,多民族杂居,文化落后。然而,于成龙凭着一腔热血和勇气,毅然决定赴广西上任,留下了“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名言。 从永宁州到广西罗城,路途遥远,数千里地,需要不少盘缠。于成龙家里现银不足,就典当出售一部分田地和房屋,凑足一百两银子。这便是于成龙“典田卖屋”赴任的故事。家人给他雇佣了五个年轻小伙做仆人,准备齐全日常生活所需的用物。临行时,于成龙告别家乡父老妻儿,他给长子于廷翼留下一句话:我做官在外不管你,你治家在里莫想我。 在上任罗城知县的最初几个月里,于成龙生了一场大病,还有仆人因病身亡,仆人闹情绪要回家。于成龙给留下的仆人发放了盘缠,让他们回了老家,只剩下他一个人呆在罗城。身陷绝境的于成龙在城隍庙里向神灵祈祷,他发愿要“立意修善,以回天意”。他认为,“立意修善”就要从罗城的治理开始,从“爱民如子”开始。 他没有官架子,没有盛气凌人的官风。他呆在破衙门里,不喜欢穿官服戴官帽,成天不是烧火做饭,就是读书喝酒,俨然一个普通的平民老头儿。罗城县的老百姓有时也到县衙里看看这位新来的县官,于成龙一副和颜悦色的态度,和老百姓比划着聊天、交友。于成龙说的是山西吕梁山的方言,罗城百姓说的是当地民族语,要体会对方的意思,实在困难。于成龙就用手势、眼神、笑容,与百姓们慢慢拉近了距离。时间久了,于成龙解决了和百姓沟通的问题,罗城县的公务也能逐步展开办理。 于成龙与罗城百姓同甘共苦,由原来的日食两餐减成一餐。在缴纳钱粮时,百姓常常会多带几个铜钱,顺手放到他的桌案上。于成龙发现后,坚决不收,无奈百姓坚持,只收了一壶酒钱。百姓可怜于成龙清苦,凑集少许银钱,为他购买盐米。于成龙说:“我一人在此,何须如许物,可持归奉汝父母,一如我受。”意思是:我一个人在这里,不需要这么多东西,把这些东西拿回去奉养你们的父母,就跟给我用一样。 廉能:三举卓异官拜总督 廉能,即清廉而能干。于成龙用了40多年积累经验,其才能终于在其生命的后20年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 蛮荒之地的罗城,盗匪多,治安差,治理起来何其艰难。于成龙采用保甲法,把境内的老百姓,按照居住区域,十家为一保,十保为一甲的方式进行划分管理。对外防御盗匪,一有匪情,便有人敲锣打鼓,人们拿起棍棒武器,齐心御匪。对内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慢慢地,罗城的社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农业生产得以恢复。 春季,于成龙下乡察看百姓生产。在田间劳作的人们见县太爷来了,都跑过来围成一圈,拜伏于地,嘘寒问暖,非常热情。于成龙虽然没有种过稻子,但也是懂农业的,见哪家的田地耕种得好,就给其题一个匾、写一副对联,谁家偷懒不种地,就动员左邻右舍好言劝告。于成龙用这些朴素的手段,奖勤罚懒,使罗城百姓得以温饱,经济繁荣。于成龙还在县城建学校,供学生读书,建养济院,收养孤寡老人。 于成龙上任后的成绩,受到了上级官员的表扬。广西巡抚金光祖与两广总督卢兴祖向朝廷保举于成龙,其评语为:“罗城在深山之间,猺狑顽悍。成龙洁己爱民,建学宫,创养济院,任事练达,堪列卓异。”随后,于成龙被朝廷批准为“卓异”,任命为四川合州知州。此时,于成龙已经年过半百了。 康熙八年,于成龙调任黄州府同知。刚到黄州,面对复杂的盗案,他一时无从下手。于成龙招募了一批有盗匪背景的人做差役,欲以盗治盗。很多有名的大盗都被他收罗在自己麾下,帮助办理盗案。盗匪头子汤卷虽已归顺,但仍作恶。于成龙便与他一起常常饮酒。从其口中探知一本盗匪册子,这里面有盗匪姓名,还有其居住地址。于成龙便用这本册子,明察暗访,办理盗案。黄州府的盗案破获率提高,冤假错案得以肃清。于成龙虽为文吏,更有武略,再被举卓异,升为建宁知府。 年近六旬的于成龙此后官运亨通。从黄州出发,于成龙买了几担萝卜,装了半船,一路咬着萝卜充饥,跋涉数千里到福建省上任。他助朝廷平定三藩之乱、平反冤狱、整顿官场,澄清吏治。福建巡抚吴兴祚认为于成龙执法公正,消除积弊,不收下属馈送,性甘淡泊,吏畏民怀,为闵省廉能第一。此后于成龙第三次被举为“卓异”,成为福建布政使,“天下第一清官”的美名广为传颂。于成龙到任不足半年,便被调往直隶当了巡抚,一年后再被升为两江总督,乃至兵部尚书,直至病死在两江任上。 廉敬:半鸭佳话遥祭慈母 廉敬,即清廉而能敬己、敬人、敬业。人不敬己,则不会敬人,又何谈敬业?于成龙在外当官多年,一直奉行当年离别家乡时“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自警。他首先能够自尊自爱,随遇而安,修养个人道德。 在黄州时,遇到饥荒年月,于成龙为了省钱搞赈济,宁可吃糠粥,也不会以权谋私,贪污官府钱粮,榨取民脂民膏。甚至有客人来访,于成龙也用糠粥招待。有的客人皱皱眉头,勉强端起碗来也凑合着能吃一些;有的客人家境富裕,吃惯了山珍海味,面对糠粥难以下咽。于成龙跟他们开玩笑:“这糠粥呀,在贫寒人家是家常便饭,在富贵人家却是稀罕物。你现在吃不下去不要紧,过几天我到你家,你要是不给我招待糠粥,我一定要罚你出钱赈济灾民。” 除了吃豆腐、糠粥,于成龙偶尔也改善伙食,吃些肉食,他还因此留下一段“半鸭佳话”。康熙八年腊月二十五日,就要过春节了,于成龙的长子于廷翼带着三子于廷元,从山西老家赶到黄州,探望父亲,陪父过年。父子九年没见,相聚了20来天。正月十五刚过,廷翼、廷元兄弟俩要回乡了。于成龙决定把廷元留在自己身边读书,只把廷翼安排回永宁侍奉祖母和母亲。于成龙很想给廷翼带点好东西,让他路上吃。可是,找寻半天,家里只有一只咸鸭子比较贵重,要给孩子带上。廷翼不愿自己独吃,于是给父亲和弟弟留下半只。这个故事传到歧亭百姓耳朵里,便给于成龙取了个外号叫“于半鸭”。民间还给于成龙编了一首歌谣:“于公豆腐量太狭,长公临行割半鸭。半鸭于公过夜钱,五厘酒价何处拈?” 孝敬父母长辈,是于成龙廉敬的另一体现。康熙十五年十月,于成龙收到家书,称他年迈的继母李氏病故了。值得一提的是,于成龙年幼时丧母,他是被李氏一手抚养长大的,他与继母的感情颇深。这一年,于成龙已经59岁,自44岁离家做官,再没有侍母尽孝,而自己的俸禄,自顾不暇,何况贴补家用。他几次欲辞官侍母,均未获准。为此,于成龙深感遗憾,痛苦万分。万般无奈之下,于成龙只好到黄州城外,钵盂峰顶的青云塔上,遥祭亡母。民间传说,于成龙当年到塔顶哭祭母亲,泪水洒到塔顶,久久不枯,后来在此长出一棵大叶朴树来,至今仍在,状如巨伞。 廉正:诗酒自娱单骑赴任 廉正,即清廉而心正、身正、行正。于成龙的清廉节俭是发自内心的,他的身正、行正,既规范着自己,也影响着他人。 有诗有酒,于成龙便不觉得在外做官的清苦了。在罗城时,一个人在异乡的生活,着实让他感到深深的寂寞。每晚,他必饮一壶酒。这只是四文钱一壶的普通烧酒,并不是什么陈年酿制、玉液琼浆。手头钱紧的时候,每天就只喝半壶,细水长流。或许,这可以稍解他内心的思乡之情。 于成龙喝酒时,不用下酒菜,连筷子也省了。他拿出一本唐诗,一边念,一边喝。有时拿出纸笔,边写诗边喝。想起自己的身世、命运、故乡、亲人、朋友们,忍不住悲从中来,泪如雨下。 于成龙的年俸不多,有时还要做点善事,捐助穷人,最后弄得连买酒的钱也没有了。于是,他迫使自己戒酒,终归酒瘾难耐,通宵不眠。 受命两江总督后,于成龙从保定出发,回永宁老家葬母。于成龙作为总督,回乡的仪仗队伍尽力节俭。同僚都清楚于成龙的秉性,知道他盘缠不多,但也不敢赠送。沿途官员也不敢大肆迎送、招待。在永宁州,于成龙将去世已六年的继母李氏,与父亲于时煌、生母田氏合葬。 在与儿孙们短暂几天相处后,于成龙又带着廷元赴江宁上任。父子两人,身上各装了几十枚制钱,然后雇了一辆骡车,一路上也不住公馆,省吃俭用。就这样,悄悄地赶到两江总督驻扎的江宁城。江宁的官员原本早早出城迎接,却没料到,总督大人已经到了城内。于成龙到江宁后,率先调查了两江地区的数十项弊政,上任后立即展开整顿。于成龙单骑孤装赴江宁,凸显了其清廉节俭、作风低调的为官态度。一些存在奢靡作风的官员,经过于成龙的批评教育后,改过自新,后来还做了大官,他们在于成龙去世后,还流着眼泪回忆:“如果没有于总督的教育,我哪有今天啊!” 廉法:执法公正断案如神 廉法,即廉洁而又守法不失、执法不移。处于明末清初的于成龙,生逢乱世,各种刑讼案件层出不穷,于成龙的断案能力得以彰显。于成龙词讼断狱铁面无私,公正严明,为民伸冤,被百姓呼为“于青天”。 于成龙在治理罗城县时,发现豪强大户人家拥兵自卫,存在滥用私刑、藐视国法的现象,欲进行整治。罗城县有一家黄姓大户,该家有一年轻的家僮,违反了家规,黄家把家僮打了个半死,然后让人押着送到县衙,说明了违规原因,要求于成龙将其斩首正法。 黄大户以为于成龙会与他们沆瀣一气。于成龙认为,该不该斩首正法,岂是你这土豪劣绅可以做主的?经审问,他了解到家僮犯的只是轻微过失,按律顶多杖责,不是死罪。黄大户私自用刑,违犯国法,也应追究。 于成龙厉声呵斥:“你把家僮押送到官府,说明你懂得朝廷法律,但你擅自用刑,犯了‘藐视官府’之罪。”他下令将黄大户责打三十棍。黄大户连忙磕头告罪,请求宽恕。 出任江防道台时,于成龙办过一个漂亮的案子。江夏县有一名负责军饷的士兵,他弟弟是个市井无赖。一次,其弟回到家里。当天晚上发生盗案,家里存放的一笔军饷被偷。丢失军饷要杀头,哥哥不敢怠慢,把弟弟捆起来送官。严刑拷打后,弟弟承认与其他无赖共同作案。官府抓了犯人,但军饷没有下落,犯人只是说已经花光了。 于成龙到江夏县办事,听说贼赃没有破获,却要结案。他说:“找不到赃物,就是一宗疑案。几千两银子,哪能很快花光?”于成龙秘密调查后,把抓来的犯人释放了,称都不是真正的盗贼。县官问,真正的盗贼在哪里。于成龙伸手指了指巡抚衙门里的一名军校说:“这个人就是主犯,他的余党现在到木兰山进香去了,今晚就能拿获。” 差役们拿下军校,到他家一搜,丢失的军饷果然在其家里。军校的余党也被拿获。原来,于成龙身上的袋子里装有盗匪名册,盗贼团伙里也有他的卧底,所以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廉辩:明辨是非平反冤狱 廉辩,即清廉而明辨是非。面对是非曲直,于成龙始终以“天理良心”作为其判断的准绳。于成龙康熙十八年到任时,福建省的监狱里关满了违反“迁海令”或其他禁令的百姓。 清初,为了对付郑成功的反清势力,政府下达“迁海令”,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许大陆产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 于成龙初上任,就要解决数千名“通海”罪犯及耿精忠叛乱附逆人员的处决问题。他只要朱笔一圈,手一挥,几千名罪犯就人头落地了。他觉得不能如此草菅人命,于是开始仔细查阅案卷,发现这些凡人绝大部分是被冤枉的。迁海令的实质为了孤立反清势力,使其失援。而这些老百姓们出海捕鱼、贸易,都是正当的行为,是为了生计才出海的,并非给反清势力资助。而耿精忠叛乱的附逆人员,也有大量是受胁迫的或被错抓的。 于成龙思忖再三,决定办一件出格的大事。他向福建巡抚吴兴祚请示,要求释放这批人,未获准。又向康亲王杰书申诉,杰书答应了于成龙的请求。 释放犯人,要重新审理,程序复杂。犯人们被押到院子等候。于成龙见犯人可怜,下令先去掉其镣铐,并供给吃饭。犯人以为这是杀头前的最后一顿饭,吓得哭喊起来。最终,犯人的冤案平反,无罪释放,可以回家了。他们死里逃生,纷纷给于成龙磕头,感谢他给自己捡回了一条命。 于成龙明辨是非,将正常出海挣生计的百姓与资助反清势力的罪犯区分开,挽回了迁海令造成的恶果,也赢得了福建百姓的支持。 朝廷经费缺少,监狱的犯人口粮不足,常有饿死之事发生。于成龙便动员各地官绅富户捐助银钱,购买粮食,增加犯人的口粮。还给犯人寻医问药,为他们看病疗伤。这些在当时是很罕见的举动。
(摘自2014.10.28《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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