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北京网信办、首都互联网协会组织北京地区17家重点网站召开“网络新闻报道标题规范及要求”评议会。此次会议针对目前网络新闻报道中存在的为吸引受众关注,利用网民猎奇心理,个别媒体从业人员忽视甚至无视标题与内容的贴切关系,片面追求所谓“精彩”的“标题党”乱象提出了批评,明确了网络新闻报道中新闻标题的使用规范和要求。(新华网10月15日) 会不会“做”标题,在今天的互联网新闻场,已成为诡异的“核心竞争力”。前些天,一则名为《别人的标题VS网易的标题》的网帖广为流传,它罗列了某网站篡改标题的突出例子,包括:解放军报原题“理解不曲解”被改成“领会首长意图是做好干部首要问题”等。在篡改标题上如此“有态度”,引发了舆论对网络传播范式与规则的思考。 2011年,因网站私自篡改标题引发明显歧义,我也曾以作者身份致电“某网站”,结果对方态度异常粗暴,认为只对转载纸媒负责,而不对具体文章及作者负责。那么问题就来了:断章取义、立场先行的篡改,对谁负责了?面对文意的肢解与被凌辱,协议纸媒果真“无话可说”?这些问题的背后,恐怕对应着双重霸权:第一,在新媒体话语下,几家商业网站俨然形成“托拉斯”,在传播效应上享有市场霸权。免费转载可谓司空见惯。传统媒体的内容,被更有优势的传播渠道滥用。第二,知识产权保护对此关注不够,为商业点击至上的“二次加工”拱手送出了丛林法则上的霸权。反正法不责众,反正改了也白改,甚至将恶意歪曲、肆意篡改视为“道德问题”、“小编问题”,在性质上如此轻描淡写,顽疾会自动修正吗? 如果说,一度流行的“知音体”还只属于标题与文意之间的自我夸张,煽情,却未必悖逆事实框架;那么,如今网上大行其道的“标题党”,则是商业性的外部“化妆”,是迎合碎片化传播而对事实与观点的恶意扭曲。脱离前后语境——换个词,换种句读,甚至抽离出一个情绪化的句子,谦卑的真相可能就成了骄纵的谣言。这些公众见得还少吗?有标题,未必有真相。正因为少数网站对“标题”越来越倚重、越来越善于“绣花”,读者才不得不对繁冗的正文越来越依赖,越来越不敢不细读。某种意义上说,短微博的式微,谁说不是被“碎片”玩坏的呢? 没说过的话,没有表达过的意思,某些网站偏偏要为当事人或作者来总结、来嫁接,如果是个无关痛痒的玩笑,倒也罢了,但涉及政治立场或价值取向,恐怕就可以定义为不折不扣的“构陷”。这种“构陷”,即便不做立场上的联想,起码是充满着商业恶意的。以歪曲换点击率,以篡改换关注率——这种不择手段对新闻的撕扯,兑现的是盆满钵满的商业利益。全面依法治国语境之下,岂能靠自律或倡议来解决? 对一两个偷梁换柱的标题,权且一笑而过。对于一群颠倒是非的网站新闻频道,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拿出来兜底。新闻真实、观点真实,这是网络转载的第一要义。在此基础上,保障被转载对象的内容权益与版权收益,这也是不容规避的话题。
(摘自2015.10.16《中国青年报》)
链接: 标题党 标题党是指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论坛或媒体上制作引人注目的标题来吸引受众注意力,点击进去发现与标题落差很大而又合情合理,以达到增加点击量或知名度等各种目的的网站编辑、记者、管理者和网民的总称。大部分网友是出于无聊、好玩或者追求精神刺激的目的,意图捉弄其他网友;而一些极少数的标题党成员是出于招揽网友增加本网站、论坛、博客或者个人帖子的访问量,以及某些不便告人的目的,为了吸引眼球,提高点击率,而欺骗广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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