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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瑞卿:把家教写在墙上
 
◎徐伯黎

  开国大将罗瑞卿曾担任共和国首任公安部长,他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对敌斗争和治安管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法公安队伍等方面作出了杰出贡献。1978年8月12日,邓小平在罗瑞卿追悼大会上致悼词,称赞罗瑞卿为“无产阶级久经考验的忠诚的革命战士、解放军的杰出领导人”。
  罗瑞卿在工作中坚持“三不”原则。一是不居功。公安部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每次总结工作,罗瑞卿总是把成绩归功于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归功于全体公安干警的努力,他从不宣扬,也不允许别人宣扬他的功劳。二是不重官衔。罗瑞卿任公安部长时,还同时担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委员、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委,大将军衔。后来,他又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大家一下改不了口,还是叫他“罗部长”,很少有人称他“罗副总理”,他从不在意:“还是叫部长吧,又熟悉又亲切,不是更好吗?”三是不计待遇。罗瑞卿任公安部长,享受国务院部长级待遇,他同时又是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委,又是大将,按部队规定的待遇要高于国务院的行政待遇。有同志几次建议把他的工资关系转到军队,享受军队待遇。罗瑞卿坚决反对:“我不能搞特殊。”1959年4月,罗瑞卿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当时副总理的行政级别一般是行政三级,而罗瑞卿在50年代定级时为行政四级。于是有同志提出,罗瑞卿应调为三级,但罗瑞卿仍然坚持原级别不动,直到他逝世一直是行政四级。
  罗瑞卿一直住在北京南池子缎库胡同甲1号。这是一座二层小洋楼,有一个院子,还有几间平房。1949年公安部成立后,分配给罗瑞卿全家居住。楼下是会客室和餐厅,楼上有几间可做卧室。罗瑞卿夫妇当时有7个子女,再加上革命先烈邓发的遗孤女儿邓金娜,勉强可以住下。家中的家具都是旧的,被子是公家发的,只是每个孩子添了一张小铁床。罗瑞卿公务用车也是旧的,是一辆没收来的美国“别克”牌小汽车。因车子太旧,经常出故障。有一次去中南海开会,正逢大雨,车刚出家门就抛锚了。幸好遇上同去开会的其他领导同志的车,才没有误事。后来,有关部门从前苏联进口一批“吉姆”车,他才坐上新车。不久,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给他换一辆大一些的“吉斯”车,他坚决不要。
  上世纪50年代,公安部请了一批前苏联专家来华工作。有一次,首席顾问伊凡诺夫和夫人要带着孩子到罗瑞卿家里做客,这一下可把罗瑞卿难住了。连忙由办公厅帮助搬来一套沙发、一块地毯,把会客室布置起来,把院子打扫干净。罗瑞卿夫妇和孩子们在家热情接待了客人,气氛非常融洽,彼此都很满意。事后,办公厅的同志建议这套沙发和地毯就留在罗瑞卿家中,以后再接待客人就不用搬来搬去了。可是罗瑞卿坚决不同意,办公厅的同志怎么做工作都不行。第二天,工作人员只好把沙发和地毯又搬了回去。
  罗瑞卿的严格要求,同样体现在治家和教育子女上。罗瑞卿因为工作忙,常常见不到孩子,便在墙上写下他的要求:“学习必须是最好的,中学不许谈恋爱,大学不许结婚”“不许抽烟不许喝酒”“一定要看毛选,一定要熟读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平时生活中也要按照这个做,这个就是标准”……儿子罗箭一直记得父亲的一句叮咛:“你们要学会夹着尾巴做人。”罗瑞卿不希望儿女靠父辈的荫护生活,他觉得孩子们应该自食其力,应该自己努力凭真本事成长。罗箭说:“我从小上学填表的时候,都是只填母亲的名字,不填父亲的。”罗箭1952年在北京101中学读书后,供给关系在学校,暑假领了伙食费回家,就把钱交到大灶上。他说:“我和弟弟妹妹都不能和父母一起吃小灶。”
  1977年罗瑞卿恢复工作后,组织上考虑到罗瑞卿年纪大了,需要有个孩子留在身边照顾,准备安排把罗箭调回北京,但罗瑞卿拒绝了:“现在国家正在搞建设,边疆更需要他这样的科技人员,让他回来干什么?”于是,罗箭又被父亲“送”到了新疆,一待就是好多年。“那时候还是很想不通的,不知道父亲为什么那么不喜欢自己在他身边。后来想一想,这是父亲的一番苦心,他是爱儿子的,但他心里装着的却是整个中国的国防事业。”


(摘自2015.10.13《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