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一天傍晚,南沙的9名高中生相聚烧烤,庆祝高中毕业。 凌晨时分,喝醉酒的女生小美(化名)不顾他人劝阻,将已先醉酒的麦某扶上自己的摩托车,送完麦某回家后,小美又驾摩托车准备返回聚会现场。 而在路途中,摩托车直接撞到路边花坛,小美当场死亡。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小美是醉酒导致交通事故。但随后,死者小美的父母向南沙法院起诉,要求聚会的其他8名同学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小美的父母认为其他8名同学与小美一起喝酒,对小美有阻止醉驾的义务,因此应当对小美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而各被告均不认可,认为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尸检报告,小美的死亡是交通事故导致,且在场的人均对小美醉驾提出过劝阻。 南沙法院认定,本案中他人已经明确劝阻小美不要醉驾,已尽到合理提醒义务,而小美不听劝阻,从而发生交通事故,其应当对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可一名高中生突然失去生命,其父母必然承受丧女之痛。法官最终促使8名同学自愿给予部分经济补偿,对小美的父母聊以安慰,案件以调解结案。
(摘自2015.11.10《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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