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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不扶”的人性化选择
 
◎邱允盛

  老人跌倒“扶不扶”?数年来成了社会热门话题。有的认为该扶,不扶良心上过不去。有的认为好人难当,弄不好会惹麻烦。有主张先留证据,立此存照,然后再扶,以防意外。
  最近,又冒出个“扶老人险”,引发舆论的关注。“究竟是为好人撑腰,还是借机炒作”,舆论也是众口不一。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热闹是热闹了,但却是社会的悲哀。有学者进行过分析研究,2004年至2015年10月,因扶老人而引发争议的149起案例中,80%的真相最终被查明,其中冒充好人的撞人者有32例,诬陷扶人者有84例。
  其实,“扶不扶”本来并不是个问题。中华民族向来有尊老的优良传统,而且推崇“施惠无念,受恩莫忘”。千百年来,路见老人跌倒的绝对不在少数,可从来没出现过“扶”还是“不扶”这样的纠结。让人尴尬的是,从来没发生过的纠结,今天有了。之所以到这个地步,和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在变有关系,但更为直接的原因,应该还是多年前那个“彭宇案”的判决。
  “彭宇案”判决显然是武断的,因为没有证据;但由此就判彭没有责任,恐怕也难成立。当年的判决,证据是彭将摔倒者送到了医院,并帮助掏了200元钱,便被置疑“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送她去医院,为什么要掏钱”?如此逻辑,只能留给人“好人不能做”的恶劣影响。
  “彭宇案”究竟该怎么考虑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最近看到一个材料,是比利时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布鲁塞尔出现过一个案件,一名女子半夜不慎掉下露台身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竟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女子。此后,大概是良心发现,如果不马上抢救很可能伤重不治,男子便报了警。女子得救,男子也被警察抓获并起诉。不过,在长时间控辩之后,法庭最后做出无罪判决。
  判决书是这样陈述的: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布鲁塞尔法庭的判决,从表面上看,是赦免了一个抢劫犯,但更深远的意义,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摘自2015.12.17《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