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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科研项目,不应以职称论高下
 
◎缪明月
  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强调“重视发挥青年人才在科研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支持更多年轻科学家担任项目负责人、组建团队承担重点课题、成长为学术带头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力度加大,青年科研人员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资金资助额度呈现逐年上升态势。尽管如此,借“权威”之名申报课题、发表论文,教授前面申、青年后面干的现象仍然突出,青年科研工作者投入科研的时间精力与他们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可控科研经费比例存在较大反差,职称门槛依旧是青年科研人员申报重点科研项目、组建科研团队的重要障碍。
  本质上,把探索和认识未知作为任务目标的科研并不需要准入门槛,但是考虑到知识技能、审查成本及项目管理等因素,主要由国家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的申请,成了为高学历科研工作者定制的“竞技游戏”。从科研工作的规律看,40岁之前是创造、创新的黄金时期。因此,除了继续提高青年科研资金资助的比例及额度外,具体到科研项目的申请和实施,当务之急是破除职称门槛,否则,不仅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会大打折扣,青年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首先,科研项目的申请应实现去职称化。当前高校教师职称晋升的指标越来越稀缺,难度越来越大,直接导致大量青年教师滞留在初、中级职称阶段,较长期得不到晋升。此外,职称评定过程中的主观色彩浓厚,科研之外的因素影响较多,使得职称更多地体现了对教师教学水平、工作资历及集体贡献度的认可(这或许是职称的应有之义),并不完全体现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项目的申请不再设置职称门槛,而是以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作为第一标准,选择最合适的科研项目承担者,才能回归科研创新的本质。
  其次,科研项目的审查标准应充分体现质量导向。在现今的科研项目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供自己及参与者既有的科研成果,这是考察申请人及其团队具备相应研究能力和基础的重要依据。青年科研人员通常在成果数量上处于下风,但并不意味其科研能力或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不足,特别是研究的后劲。因此,对科研项目申请人的评审,应当首先进行质量排查,然后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进行个别审查比较,甚至引入答辩机制。此外,对于交叉学科的评审,除了评审团队由跨学科专家组成之外,建议推行书面答辩评审机制、项目成果预期应用部门、企业或者关联利益主体的评审机制。
  第三,研究生导师认定的去职称化。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标就是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因此,在研究生培养阶段,通过直接参与或承担科研项目,开展对研究生的科研训练,是中外高校、科研机构采用的最普遍和有效的教育方法。但在研究生导师认定制度上,我国与美国部分高校的做法却不太相同。以我访学所在的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经验看,只要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能申请到足够的科研项目和经费,具有开展科研项目及培养研究生的必要开支,无论何种职称级别,均可以招收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组成高效的科研团队,为科研项目的实施提供智力保证。毋庸置疑,有无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必然是决定科研项目申请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由此,清除研究生导师认定的职称门槛,让青年科研工作者尽快成为科研团队的核心领导者,既方便了他们组织自己的科研团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实施,提高项目申请成功率,又提升了研究生培养质量,防止某些有名无实的导师,为了完成指标任务,招了研究生,却没有科研项目,研究生面临整天无所事事的尴尬局面。
  最后,科研项目的经费应继续扩大劳务费的比例和额度,确保青年研究工作者高强度的智力投入能够获得相应收益,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使我国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人才辈出、生机勃勃。
  (摘自2016.01.15《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