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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警察一根价值50万英镑的鞋带
 
◎吴仁
  据2015年8月14日的BBC报道,发生在马路边不足一分钟的斗嘴,导致三次警方调查、两次刑事诉讼、一次民事诉讼和两次英国皇家检控署的检讨。这不是天方夜谭,而是发生在英国莱斯特郡的Melton Mowbray镇。
  事情发生在2008年8月的一天。莱斯特警察局警官詹姆斯在街头巡逻时发现警靴的鞋带坏了,就拐进街边的一家商店买了一副鞋带,花了99便士(一英镑=100便士)。
  一位也在商店买东西的中年男子(因法律原因,这位中年男子的姓名、身份始终没有对外公布,本文简称X先生。)质问詹姆斯警官,执勤时买鞋带是否妥当?并扬言要到警察局报告詹姆斯浪费公帑。
  这位较真儿的X先生还真是说告就告。詹姆斯警官巡逻回到警察局,在停车场正撞上告完状的X先生。詹姆斯一把扯住X先生,要他留下姓名、地址。
  这一扯让X先生又告了詹姆斯警官一状。这一次性质更严重,状告他人身侵害。
  詹姆斯警官也不示弱,指称X先生提供的地址是假的,以扰乱公共治安对其提出刑事起诉。X先生在2009年2月被判有罪。
  X先生提出上诉,并在2010年10月成功推翻原判。
  当得知莱斯特警局的调查的结论是他对詹姆斯警官的所有控告都不成立时,X先生又控告来斯特警方人身侵害和恶意控罪。
  莱斯特警方在2013年11月最终承认X先生起诉理由正当,并正式提出交司法机关处理。
  而英国皇家检控署则建议不予起诉,把案子退回给莱斯特警局。警局的职业标准部再次调查,最终认定詹姆斯警官的行为不构成“行为不当”。
  詹姆斯警官称,七年的拉锯战让他时常流泪、噩梦不断。他目前仍在病休。而X先生则被诊断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也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这可是从伊拉克、叙利亚战场上回来的老兵爱得的病。
  X先生的律师伊恩•古德日前透露,他为他的客户向莱斯特警局讨得了一笔赔偿金。尽管古德没有透露赔偿金的数额,但他说,7年的官司花费纳税人的钱在50万英镑左右。
  尽管涉及警方的各类丑闻偶有爆料,但英国警察的形象,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大多数英国人心目中,总体上还是比较好的。但《星期日邮报》、《泰晤士报》等多家媒体爆出的这场官司,却让许多英国人心里不是滋味。
  有人说,X先生对警察巡逻路上买鞋带有意见,那警察巡逻路上能不能上厕所?有人说,警察买鞋带算什么,我就经常看到值勤的警察拐进快餐店买三明治。立刻有人回敬,你坐在办公室喝着咖啡发牢骚不嫌腰痛。警察也是人,到点儿也要吃饭(更何况还经常不能按点儿吃饭)。
  还有人说,警官詹姆斯关键是没把道理给中年男子讲明白。如果不换鞋带,突然要追小偷,鞋带断了跑不起来,哪个损失更大?如果折返回警局换鞋带,岂不更是浪费纳税人的银子?道理讲明白了,也就不用扭X先生的胳膊了。
  当然,让许多人愤愤不平的,是X先生的律师古恩撂下的一句话:“花了纳税人50万英镑,就因为一个警察不能接受一句批评”。
  许多人异口同声:花了纳税人50万英镑,就是因为有太多像你这样的律师,唯利是图,纵容纠缠,浑水摸鱼,从中渔利。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端详这张50万英镑的账单,它的意义在于:一名市民敢当街拦住警察批评他“不务正业”,而且敢到警察局投诉,敢与警察对簿公堂,敢不服判决一再上诉;一个律师,敢与警察单挑,敢向警察索赔;一个法律体系,为这点儿小事一次次调查、开庭、检讨……这荒唐吗?或许。浪费吗?有点。可我怎么觉得这样的荒唐和浪费让人心里挺踏实的。
  (摘自2015年第9期《法律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