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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下乡
 
◎郑爱军

  1990年7月,大学毕业的我通过省直机关选优,分配到省人大常委会政法委员会(后改称内务司法工委)工作。1991年初按照机关安排,我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队到唐县长古城乡(现已改设长古城镇)开展扶贫工作。
3月初,一个飘着小雪的早晨,我们从石家庄市出发奔赴唐县。
  长古城乡是个平原乡,也是一个大乡,共有14个村,离县城十几里地。它和唐县山区的一些乡村比较,条件还算是好的。因为地处平原,是水浇地,粮食产量还可以,老百姓吃饭不成问题,只是没有乡集体企业,个体企业也只有几家技术落后、规模较小的棉纺厂。所到之处,乡里、村里和群众普遍反映缺钱。乡政府没有一辆公车,所有干部上下班、到各村公务都骑自行车或摩托车。
  虽然条件比较艰苦,但乡里尽可能给我们提供方便。刚去时还很寒冷,乡政府的工作人员提前给我们生好了煤炉子,怕我们冷又特意准备了电炉子。乡党委书记担心我们不会生火,还指派专人指导。到食堂吃饭,大师傅会在面条里给我们加上一个荷包蛋,我们同乡干部边吃边聊,了解农民的生活情况,谈谈如何开展工作,倒也其乐融融。
  接下来,我们就开始投入工作。在乡干部的带领下,我们用了二十多天的时间,走遍了14个村,通过与村干部和群众座谈、实地了解情况后,我们开始谋划扶贫工作。
  那年雨雪较多,各村之间都是土路,泥泞难行,群众反映很大。按照当时流行的“要想富、先修路”的思路,我们和乡领导商量,决心把村与村之间的道路首先硬化。经过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协调,省交通厅很快下拨了修路资金,但还需要县乡自己出一部分钱。可是县乡拿不出这笔钱,怎么办?经过和乡领导研究,决定发动群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把路修成。为了节约成本,除了必需的设备和原料,能自己做的事就由村民自己承担,如砸石子、整修路基、铺沥青等。乡亲们对修路积极性很高,踊跃参加,纷纷出钱出力。到了当年夏初,村与村之间的主要路面全部硬化。骑着自行车走在平坦的道路上,我们的心情也像路边起伏的绿色麦浪,充满了喜悦。
  在与乡村干部和群众聊天中,我们了解到唐县以前有许多蘑菇大棚,形成了规模,外贸收购后出口到国外,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是,后来有些村民为了多挣钱,往蘑菇里掺沙子,这些蘑菇很难洗干净,出口的蘑菇就被退货了。由于这样的短视行为,外贸公司再也不收购当地的蘑菇了。县里有人几次找到省外贸的有关公司洽谈,都被拒绝。通过调查了解,我们认为这里具备人工种植蘑菇的环境条件,村民有种植的技术和经验,只是由于当时个别人的不良行为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丧失了信誉,多数村民也很后悔。摸清情况后,我们一边到省外贸土特产公司进行沟通,做出信用承诺;一方面由乡政府召集各村干部开会,约法三章,保证蘑菇质量,并由包村的乡干部负责监督管理。经过我们和乡政府的共同努力,蘑菇种植又恢复起来,当地农民又多了一条致富路。
  在帮助农民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加强各村的文化建设。为此,我们帮助各村修订了村规民约;联系河北农业大学给乡学校赠送了一些体育器材。为提高小企业的发展能力,我们还聘请技术人员对个体企业进行指导。
  在唐县的一年,使我得了锻炼,加深了对农村情况的了解。当时农村的“三提五统”还没有取消,计划生育任务也很重,还有大量琐碎的工作要做,正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简陋的条件下,乡村干部饱满的工作热情、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让我深受触动。后来,我又三次下基层,在村里、镇里、县里都工作过。正是因为有了在唐县第一次下乡的经历,对农村的情况,基层同志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有了一些认识,使我能够较快融入新的环境,开展工作。我感觉,只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带着感情做工作,就会得到认可。
  随着岁月流逝,当年和我一起下乡的同志已经先后退休,我也由一个刚出校门的懵懂青年步入中年。第一次下乡的经历和感悟,成为我宝贵的精神财富,深植心中、历久弥新。


(作者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