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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关乎民生福祉
 
◎洪 范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坚持共享发展方面,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共享发展”是一个很重要的理念,而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是贯彻实践“共享发展”理念的核心内容。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服务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总体上供给不足,二是分布不均衡,有的地方和领域的分布严重失衡。这两个问题需要同时着手解决,即一方面要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量,另一方面要改善公共服务的分布格局,但就加强“共享”而言,改善公共服务的分布格局,使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普遍地惠及更多百姓,则显得相对紧要而迫切。
  公共服务均衡、普惠是“共享”的前提,均衡、普惠有利于消除百姓的“患不均”心理。改善公共服务的分布格局,要求加大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弥补这些地区公共服务的不足和短板;要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农村地区与城市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较之传统的“患不均”心理,如今人们“患寡”的心理也很突出,如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蛋糕”太小,即便能够做到均衡、普惠分布,百姓享受到的公共服务也是分量稀薄,而且提高服务水平的空间相当有限。所以,必须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协力共建,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做大公共服务“蛋糕”。先“做蛋糕”而后才能“分蛋糕”,只有公共服务的“蛋糕”越做越大,均衡分布、普惠式切分到每个百姓手中的公共服务“蛋糕”,才能有更充足的分量和成色。
  公共服务共建的第一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为此,需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国有企业要部分承担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也应重点提供公共服务,与政府一道共建公共服务大厦。
  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关乎民生福祉,这决定了公共服务共建还要向社会和百姓开放,其主要形式就是政府购买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即有明确要求,“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这有利于政府从大量非核心、非优势的公共服务中“抽身”出来,推动自身改革和职能转变,遏制个别部门从公共服务中牟取利益,减少公共服务中的腐败交易;有利于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推动公共服务强化竞争、提高效率、改善服务;有利于非公机构和非公企业的发展壮大,为民间社会注入更多生机与活力。
  以共建保障共享,以共享促推共建,我国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不断提高,将为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共享发展写下精彩的篇章。


(摘自2015.11.16《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