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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中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刘宪海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提出,简洁而深刻的阐明了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做人、从政为官、谋事创业的核心理念,既与《党章》精神一脉相承,又体现出新时期的新发展、新提升、新概括。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丰宁法院和法官认真学习贯彻“三严三实”,全体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强化法治思维、捍卫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推动全社会道德建设,积极探索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方法,拓展审判工作服务社会的新职能。
  公正自在人心。法官的职责不仅是办好每一起案件,更重要的是始终把良心摆在一个公正的位置上。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取决于法官如何办案,关键还在于如何培树法官的道德修养上。在这方面,丰宁法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丰宁法院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让每一名干警明确学习要求,确立工作主题,树立正确的思维导向,明确权利与服务关系,职务与工作关系,个人努力与单位荣辱关系。同时,实行案件评查制度,所有案件在归档前必须接受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究责。强化院长、庭长的管理责任,重大案件由院长、庭长全程跟踪指导。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所以,丰宁法院让良心裁判、制度约束、法律规正,以确保在实际工作中不出错,少出错。
  裁判不失公允。百舸争流,不进则退。基层法院处在为民服务的第一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零距离倾听百姓心声的第一线,如果在执法理念、执法方式、精神状态等方面出现问题,势必会影响法院的公正形象。因此,法官办案,必须严格遵守法定审限,严格依法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不仅是依法办案的要求,也是对群众期待的回应。2015年,丰宁法院针对存在的现实问题,向全院干警提出了六新要求:进入新状态,适应新常态;明确新目标,争取新作为;倡导新作风,树立新形象,用热情、高效、快捷的服务赢得群众满意,在业内业外要做到“慎独、慎言、慎行”,公正廉洁,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积极清理长期未审、未执案件,并将未结案件,逐案登记造册,明确承办法官、责任领导,共同研究方案,使全院的审执案件与同期相比提升了20%。
  笃实为民服务。群众来法院打官司,不仅渴望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还希望诉讼过程中更具亲和力。为此,丰宁法院首先从提升便民诉讼中心服务质量做起,提供各种方便群众诉讼物品,让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提高立案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水准,主动引导、帮助、解释法律难题,切实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其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和法律知识欠缺的农村当事人积极进行法律指导,全面实行了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指导当事人举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这些举措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也使得诉讼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尊严,有亲和力。第三,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前来起诉的案件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保证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受到法律保护。针对执行案件中的特定当事人,积极给予司法救助资金,以使他们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坚守公正底线。“三严三实”是从价值层面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脉相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体现。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地坚持,不仅可以清正党风、政风,对于传导健康积极的社会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也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实际工作中,丰宁法院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廉政建设与监督,引导干警走“正路”。在全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结合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案例,切实加强广大干警的党性修养,营造廉政氛围。每年层层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强化廉政责任落实。广大干警时时受到纪律约束,处处受到纪律监督,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干净做人,干净做事,忠诚为民守己而笃实,公平司法正身以刚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指示,内涵丰富,语重心长,对进一步规范法院干警队伍建设,凝心聚力抓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是加强法院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检验标尺。实际工作中,丰宁法院会切实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经常用“三严三实”对照检查自己,加强党性修养,锤炼道德品行,提升理想境界,使丰宁法院队伍永远走在积极向上、公正廉洁、勤奋高效、司法为民的健康之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