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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反腐败没有等待时间
 
◎徐伯黎

  2015年4月1日,意大利参议院通过反腐败法案。
  而在不久前,意大利总理马泰奥•伦齐启动专项行动,一举抓捕7名在米兰世博会筹备过程中涉嫌贪腐的官员。之后,曾三任政府部长的克劳迪奥•斯卡约拉因涉嫌勾结黑手党被捕。
  出台反腐败法案
  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结果,意大利国内每年因贪污腐败造成的损失约为600亿欧元,占到欧盟整体损失的一半,凸显出意大利国内腐败现象的严重。为了走出反腐“持久战”的泥潭,2015年4月1日,意大利参议院高票通过反腐败法案。该法案规定:非上市公司做假账,责任人将被处以1年至5年监禁;上市公司做假账,责任人将被处以3年至8年监禁;涉及国营企业的欺诈案,被告在退还所有非法所得后才可能获得减刑。新反腐法案还要求,负责调查和审理涉及国营企业腐败案件的检察官必须向国家反贪局汇报案情;涉案官员一旦被判犯有贪腐罪,所付罚金将等同于其受贿所得。
  针对参议院通过的这部反腐败法案,意大利司法部长安德烈亚•奥兰多说:“意大利已经没有等待时间,必须继续推进反腐败斗争。”意大利总理马泰奥•伦齐认为:“法案严惩有组织犯罪、公司财务欺诈,并强化了对公务腐败的惩罚力度。”舆论称,意大利国会参议院通过反腐败法案,将为政府重拳肃贪铺平道路,具有里程碑意义。意大利民众期盼,反腐法案生效后将发挥“及时雨”的效果,给意大利政坛带来一股清廉之风。
  加大腐败惩处力度
  战后很长时期内,意大利并没有建立财产申报制度,直到1982年7月5日,意大利制定了第441号法律,才对反腐败进行专门立法。法律规定:任何当选为意大利议会的议员、当选为地区和省政府的行政官员和被选为大都市市政委员会的成员,都必须在当选后公布自己的经济状况、财产收入和持有股票情况等,公布他们还在担任的其他社会职务或职业,公布各自参加竞选所花的费用。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有效防止和遏制他们接受私人企业非法捐助,导致官私勾结、滥用权力的不良后果。
  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意大利全国性的反腐“净手运动”后,议会和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防止腐败、加强廉政的法律、法令、规章和决议,其中包括颁布实施国家公务员《道德法典》。该法典多达88项条款,其中包括: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不准参加任何秘密组织;不准从事其他职业活动;除亲朋所赠价值微薄的礼品外,不准接受任何赠品和赠款,不得已而接受的礼品一律上缴等。
  2012年11月6日,意大利又颁布了《意大利反腐败法》,该法是意大利针对本国公共行政管理领域的腐败现象而制定的,是为预防和惩治公共行政部门腐败和违法行为建立起的一套法律。该法律被意大利学者们认为是十几年来较为全面的关于廉政问题的立法改革。这部反腐败法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欧盟数项反腐败公约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内部廉政监控体系、实行反腐败纪律问责制、加强对腐败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等角度,创建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反腐课程走进中小学
  据报道,2014年,意大利政府在佛罗伦萨面向中小学生开设了意大利国内第一期“反腐课程”。意大利公职人员中的“严重腐败事件”在反腐课堂上都被当作腐败行为的典型实例讲解。有媒体指出,开设反腐课程是意大利政府将自我角色从“反腐”转移为“防腐”的典型表现。
  报道称,反腐课程将公职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多少都会发生的“微腐败”行为当作重点内容,目的是让学生正视日常生活中的小细节,因为这些细节在将来很可能发展成“大腐败”。比如在政府项目中利用裙带关系照顾某些承包方,对公职人员的错误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微腐败”行为,都是腐败的催化剂。一名学生在课堂上这样说道:“有时候所谓的‘微腐败’真的只是很小的问题,有些人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公车私用,但人们对这样的行为早就习以为常。”
  在反腐课程中,授课教师还会教给学生一些“小窍门”:比如记录观察腐败行为避免打草惊蛇;告诉人们“微腐败”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最重要的是在面对腐败行为时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摘自2015.09.22《检察日报》)

栏目责编:马丽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