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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城市发展安全第一等12则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明确城市发展安全第一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住安全关、质量关,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摘自《新京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  提出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农业支持政策要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同时要注重让农民分享成果。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政策,为农业结构性改革提供动力。  (摘自《深圳晚报》) 

  “全面两孩”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还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新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摘自《临沂日报》)

  公务员面试要全程录像或录音

  公务员面试办法首次由内部文件转变为对社会公布。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日前印发《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提出,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摘自《羊城晚报》)

  《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

  国务院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建立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落户制度等方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并明确了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这意味着,公民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就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居住证。 (摘自《法制日报》)

  国办: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要求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摘自《新京报》)

  四部门亮出绩效评价“指挥棒”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意见》提出,机构绩效评价以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为一级指标。人员绩效评价应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 (摘自《健康报》)

  我国启动贫困地区 义务教育“全面改薄”督导

  为更好地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改薄”工作顺利进行,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专项督导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自2016年开始,至2019年结束,每年组织一次。 (摘自《中国教育报》)

  人社部:医院、药店申请医保定点机构将无需审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宣布,全面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同时强调,取消两定资格审查不是同时取消协议管理,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协议管理,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摘自《人民日报》)

  中小学教师破除终身制

  教育部举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 2020年)》中期评估教师队伍建设专题报告发布会,指出2016年将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并根据试点情况细化相关条件和要求,目标是让教师队伍有很好的“源头活水”,对个别不符合教师要求的老师能够清除出去。(摘自《解放日报》) 

  警察奖励条令修订

  日前,公安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令进一步突出服务基层一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奖励从严的奖励原则,对在抢险救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全保卫、重大案件侦破等特殊情况下简化奖励审批程序、扩大奖励比例等作出具体规定。 (摘自《人民日报》) 

  最高检下发新规 强化减刑假释“同步监督”

  最高检近日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继续加强对服刑人员中“有钱人”“有权人”刑罚变更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问题。(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