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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设“有效期”是拿婚姻当儿戏
 
◎郑桂灵
  近日,微博认证为时评专栏作家的鲁国平在微博上发帖称,我国离婚率连年攀升,很多夫妻熬不过“七年之痒”,建议结婚证设置7年的有效期。该建议立即引发了网友热议,成为微博热门话题。(2015年12月8日《澎湃新闻》)
  在人们的认知常识里,男婚女嫁常常与“天长地久”、“百年好合”等美好祝福紧密联系,爱情与婚姻的庄重圣洁之意不言而喻。可如今竟有作家提出所谓为结婚证设置“有效期”的奇葩建议,这不仅有违和颠覆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更背离和扭曲了男女婚姻的本质。这无疑是拿婚姻当儿戏的奇谈怪论,其无论是对于社会和谐还是家庭稳固都势必有害无益,招致网友质疑与吐槽当属情理之中。
  据称,支撑结婚证7年“有效期”言论的依据主要有二:一是可规避“七年之痒”的婚姻“瓶颈”;二是驾驶证、身份证都有有效期,结婚证也当不能例外。同时,该作家还进一步为此举列出了包括拉动经济在内的“六大好处”。真可谓言之凿凿、有理有据。然而,只要稍具社会常识和理性思维,这些所谓“理由”和“好处”便不值一驳。
  “七年之痒”是个舶来词,意思是说包括婚姻在内的许多事情,发展到第七年就会不以人的意志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结婚久了,新鲜感丧失,平淡的朝夕相处让彼此热恋时被掩饰的性格缺点和不良嗜好都暴露出来,疲惫和厌倦的情感导致婚姻出现问题。但这不过是一般性的生活现象,并不表明婚姻危机的不可调解,更不意味着婚姻的短命归宿和必然解体。据此将结婚证的“有效期”规定为7年,显然是把“现象”当规律、把“可能”当现实的认知偏颇,照此办理,不仅会刻意坐实“七年之痒”之说,加剧婚姻初期的敏感与矛盾,甚至会对青年男女的彼此结合产生“临时性”和“走着瞧”的认知误区。
  驾驶证、会计证等作为鉴定人们某种技术性水平的资格认证,考虑其身体状况、实际操作能力和行业知识更新等变量因素,需要规定出一定的有效期;与人们年龄增长和容貌变化等个人信息密切相关的身份证,也需要与时俱进地更新换代。为这些证件规定有效期旨在便于政府和社会的有序管理。为结婚证设置“有效期”,莫非是要鼓励人们移情别恋和更妻换夫?
  至于该作家宣称的“好处”多多,更不如说是“负面”连连。“尝试多段感情”无非是让婚外情的小三“转正”;“7年换婚姻”就能给“脱单”提供机会、拉动“买车买房”?“女性换夫”与“经济独立”有内在联系吗?所谓“降低离婚率”,不过是自欺欺人地把“离婚”变为了“再婚”,两者性质未变;尤其是孩子可以受到更多“爹娘”的关爱,更是无稽之谈。而可以预见的结果,只有礼崩乐坏、婚姻无常、社会混乱、子女遭罪,繁荣了“换证”生意,却忙坏了民政部门。
  婚姻稳、家庭安、社会和。走出离婚率年年攀升的社会困局,重在矫正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婚姻观念,努力破解“七年之痒”的婚姻魔咒,而不是顺水推舟甚至是推波助澜地反其道而行之。
栏目责编:白玲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