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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向父母道歉列入失信”的警示意义
 
◎张玉胜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法院的官方微博与微信曝光了9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其中2名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标的额”一栏,填写的不是金额多少,而是“向父亲母亲道歉”“向公公婆婆道歉”。(1月11日《现代快报》)
  在人们的认知常识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往往是那些欠债不还、言而无信的大款“老赖”,如今“拒向父母道歉”的“情感老赖”也首次榜上有名,着实让人感到惊奇和震撼。孝敬父母本是为人儿女者的伦理本分,伤害父母理应鞠躬致歉、痛改前非,如何能抗逆法院判决,拒不认错道歉?正如网友所质疑的,难道对自己的父母、公公婆婆,说一句“对不起”就这么难吗?
  百善孝为先。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身为子女、儿媳回报父母(公婆)养育之恩的应尽义务和责任。在现代社会的孝道理念里,就是要对父母(公婆)给以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全方位赡养,让两位老人幸福快乐、安享晚年。反观本案中的夫妇,不能认真履行赡养老人的道德要求和法律义务,尤其是面对法院要求其向两位老人赔礼道歉的生效判决,两被告依然置若罔闻、拒不执行。法院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既是对其伤害父母的不孝行为的惩戒,更是对其罔顾法律尊严、欠“道歉”不还的严正处罚。
  将欠“道歉”不还的“情感老赖”列入失信黑名单,堪称依法维护老人权益的有益尝试和出彩创意,其警示意义远大于判案本身。让“拒向父母道歉”的不孝之子承担与失信“老赖”同样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和信用卡业务等的失信代价,既彰显了法律不容践踏的神圣尊严,也不失为以现实案例对国民进行的孝道与诚信教育。
  传承与弘扬“孝行天下”的民族美德,不仅需要践行孝道的榜样示范和惩戒虐待老人的不法之举,更有必要让拒向父母道歉的不孝之子领教“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尴尬困局。
  (摘自2016.01.13《检察日报》)
栏目责编: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