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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环保世纪行”暗访明察纠违排
 
◎曹众
很多环境污染是不可逆转的。美国一位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表明,污染企业每创造1块钱利润,却要花60块钱来治理,还要花15块钱去看病。结论是,制止环境污染的发生最省钱,污染后才想到治理最烧钱。
  自1998年初始,“龙江环保世纪行”已历时18个寒暑。它是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发起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活动。
  人心莫非真让污物染黑了?
  “水渠内长时间堆积着大量白色泡沫,已经发黑发臭,令人几近窒息。污水不断地顺着明渠、暗管流入水库……”2015年10月9日,“龙江环保世纪行”采访组在位于克山县的北大荒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南侧的水库再次看到了此景。
  实际上,采访组“盯上”该企业违排已经有些时日了。期间,翻墙头、淌水沟、爬土堆……走访、拍照、录音……暗访明察取证工作数十次。
  2015年9月初,他们在这里就曾看到:污水经由一条私设的隐蔽管道直接偷排进了水库。10月1日,这条偷排管道被黑龙江省环保厅和省农垦总局环保局联合检查组封死。
  仅仅就在一周后,该企业又“另辟蹊径”,在之前偷排管道附近,又挖了一条排污水沟……
  10月10日,克山农场环保科王科长表示:北大荒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经由暗管排放出的水都要经过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这套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环保科还提供了9月8日的《北大荒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污染物处理情况的监察记录》。记录中,对废气、废水以及固体废物治 理设施运行状态的描述为“正常运行”。
  真相果真如此?采访组再次悄悄进入污水处理车间,发现就连设备显示灯都不亮!不仅如此,污水还通过明渠、暗管不停地排向厂区外。附近的群众也如此陈述。
  有环保专家指出,马铃薯淀粉加工会产生高浓度酸性有机废水,其COD含量超过1万毫克/升,不加处理直接排放会造成相关水域富营养化、土地酸化等恶性污染。
  在附近村屯的走访中,群众们还向采访组指出了两处该企业的马铃薯残渣堆放点,每一处面积均达几百平方米。它们紧邻农田,早已发霉变质,根本未做任何防渗处理,也没有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黑龙江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当即将此事通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经查,该企业冲洗水贮存池污水外溢和薯渣随意堆放等违法事实存在。垦区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治,限期改正,处罚金200255元,将其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省农垦总局也给予多名相关主管领导行政撤职、行政记大过、警告、通报、罚款等处罚。
  两企业何以污染周边环境长达8年?
  10月21日,“龙江环保世纪行”办公室接到线索,牡丹江市下辖的宁安市兰岗镇有两家淀粉厂长期排污,臭水、臭气令附近居民苦不堪言。第二天,采访组一行未跟当地任何部门打招呼,驱车四百余公里直奔现场取证调查。
  在距离汇鑫淀粉厂约200米处,一行人就已闻到了浓浓的恶臭味。顺着隐蔽、泥泞的乡间土道,进入厂区汁水沉淀地,气味更是臭气熏天。一眼望去,上千平方米的大土坑中存放着黑色泛着白色泡沫的污水。这些污水,一部分直接渗入地下;一部分靠自然蒸发;还有一部分则通过明管、暗道顺着地块间自然形成的沟渠,流入附近的蛤蟆河,最后排入牡丹江。
  汇鑫淀粉厂负责人李兴林解释,2014年淀粉厂被环保局处罚后,已经按要求对环保设施做了改善。然而,采访组在现场发现:新建的污水处理池内虽然铺了一层防渗膜,但里面没有存放任何污水,只有掉落的树叶和灰土。而实际使用的所谓处理池是个根本没有做任何防渗处理的大土坑!
  在仁合淀粉厂,污水、臭气排放与汇鑫淀粉厂如出一辙。工厂的一位工作人员指着池子里又黑又臭的东西说:“这就是淀粉,过几天就能捞出来销售了!”
  宁安市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同志表示,这两家企业是2015年上半年在牡丹江市环保局补办的环评手续,至于是否合格,则不归宁安环保部门管。
  一行人又来到牡丹江市环保局。在此了解到,环评报告中登记的情况和两家工厂的现实情况出入很大。环保局审批科负责人解释,企业不是有环评手续就可以生产的,至于两家企业为什么能够生产、怎么生产、谁批准的,应该归属地监管,是宁安环保部门的事。
  根据2003年9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须经过环评后才允许生产。采访组查阅两企业的环评报告后发现,两家企业建厂生产始于2007年,但于2015年方取得环评手续。这意味着,两家企业在没有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开工生产污染周边环境达8年之久。
  10月23日,牡丹江市环保局向两家淀粉厂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明确要求: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责成宁安市环保局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两家淀粉厂及相关企业的日常现场监管。
  百亩大棚何日搬离水源地?
  牡丹江水源地,已为当地80余万百姓供水达30年。然而,它周边的污染问题却是由来已久。当地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响极为强烈。不久前,“龙江环保世纪行”一行再次前往此处踏查。
  进入牡丹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远远就能看见约占据100余亩地的蔬菜大棚,最近的竟然距离水源地不足10米,晾晒的衣物穿插于大棚间,人员居住迹象较为明显,此外还有散养的羊群。牡丹江市河道管理处竖立的多个通告牌赫然以蓝底红字清楚标明:“严禁在河道、堤防范围内种植小开荒,倾倒垃圾残土,违者依法处置。”
  《黑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的实施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201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牡丹江市曾指出,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保护区内还存在农田、住户、公用设施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问题……
  牡丹江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多次开会研究、论证该问题,但“搬迁”、“转移”、“治理”需要很大一笔资金,牵扯面很广,政府财力难以支撑。
  牡丹江市水务及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将建设林海水库新水源地列入“十三五”规划,林海水库建成后,将彻底改变牡丹江市区饮用水现状,形成日常供给和应急备用相互补充的安全供水格局。
  当地群众则直言,林海水库新水源工程在“十一五”时期就被列入了规划,是2009年的黑龙江省重点工程项目,但项目在实施中已经拖延了这么多年,实质进展与当初计划好像差距较大,预期目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截至目前,牡丹江市政府囿于财力及其他客观因素,只有蔬菜种植大棚、住户搬迁转移计划,缺乏行之有效的具体整治行动。
栏目责编:胡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