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库存的根本途径还在于降房价 |
|
◎潘璠 |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参加两会重庆团讨论时指出,如果听任当前一些地方的房市高杠杆,将会是另一场金融灾难。他指出,“如果用加杠杆的方式去库存,跟中央精神是背道而驰的,会给经济带来巨大风险。”黄奇帆所言确实一针见血,切中要害。 今年以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许多地方政府在楼市去库存方面,已经或正在采取或酝酿采取一系列措施。除了“昙花一现”的大学生零首付外,这些措施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降低或减免有关税费;二是降低房贷比例;三是给予购房者特别是低收入者货币补贴;四是鼓励乃至奖励农民进城买房;五是将空置商品房转作他用,如商业用房、新兴产业用房或廉租房等。这些措施产生了一定的市场效应。国家统计局2月末发布的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也显示,无论是新建商品住宅还是二手房,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上涨的城市都在增加,平均涨幅也都在上升。 但恰如黄奇帆指出的,去杠杆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2016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以加杠杆的方式去库存,不仅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也鼓励并变现了部分投资投机性需求,由此拉高了房价,加大了房市泡沫,同时也不能减轻甚至还会加重购房者的还贷压力,既与“去杠杆”的要求背道而驰,也无助于真正去库存。而拿全体纳税人的钱补贴少数购房者,则既不符合程序,也有悖社会公平。 而且,地方财政在不同方面的支出此长彼消,补贴购房必然会影响在其他方面的经费投入。每平米100~500元的补贴并不能根本提升无力购房者的购房能力,还可能刺激投资者的再次涌入,积聚新的房地产风险。特别是如果补贴可以刺激销售,开发商就不会去降房价,房地产发展中的矛盾就不能得到根本解决。 为什么一年多以前,在限购、限贷政策背景下,楼市价格与销售出现了双双“停涨”的局面?就在于“双限”着眼于刚需,抑制了投资投机性购房,使房地产市场到了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拐点。2015年年底,全国商品住宅待售面积4.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1.2%。这既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表明在政策连续刺激下库存仍在不断加大;但若把这个数字以庞大的城镇常住人口平均,人均也就半个多平米。联系当年人均2.2万元的可支配收入,也可得出结论:商品住宅的供大于求,只是供给再次超过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不是城镇居民的住房已经到了“极大丰富”的程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去库存,并提出了要引导开发商降房价,可以说既提出了任务,也明确了完成任务的路径,就是通过降房价来去库存,满足更多民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今年1月份楼市之所以出现与降房价方向相悖的走向,一是确有部分改善性需求继续释放,二是涨价预期刺激投资投机者卷土重来。因此,目前所谓的价格暴涨,既难以掩盖三四线城市库存依然严重的困境,还会在各地积聚新的泡沫风险,同时也将使一些中低收入者改善居住条件的梦想更加难以实现。只有真正降房价,让价格回归价值,才能源源不断地创造更多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使房地产业步入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轨道,也使更多民众实现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而地方政府应该做的,就是按照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去适应市场规律,让开发商降房价。 当然,不同地区人口规模及结构不同,商品房库存情况也不相同。地方政府应首先摸清人与房的对应情况,如果确有潜在需求,就要引导鼓励开发商积极降房价,而不要再去加杠杆,再拿财政资金去进行补贴。如果潜力确实有限,为了减少空置和资金占压,政府、银行、开发商和投资者可通过协商,尝试将商品房转作廉租房、商业用房,并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将其转作其他用途使用,以逐步消化库存并减少损失。 (摘自2016.03.09《北京青年报》) |
栏目责编:王玮 |
投稿邮箱:wangw@hbrd.ne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