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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推动人大工作上水平
 
◎田路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规范性、约束性的重要工作。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制度建设,特别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加强和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保证和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高效履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以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本届人大常委会届初首先修订了人代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主任碰头会议事规则、机关工作联席会议事规则、秘书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能和基本工作有严格的制度遵循。为进一步加强党组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机关党组议事规则,保证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为规范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部门工作,分别制定了七个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六个工作委员会对口部门联系制度以及研究室、法制委、信访办工作规则。这些规则的制定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层面以及专门委员会和工作部门两级,健全了横向全面覆盖、纵向紧密衔接的基本工作架构和制度体系。
  二是以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在立法工作方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意见,紧抓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完善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各级机关协同、公民社会参与、立后评估的工作机制,2015年仅《石家庄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就经过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四次审议,历经20余项工作流程;在监督工作方面,结合《监督法》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意见,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规定、进行满意度测评规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预算审查监督规定、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和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切实保证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经济、民生、城建、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和效果。为提高常委会机关工作水平,先后制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组织服务细则、规范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材料规定以及后勤、财务、接待、保卫等工作制度,促进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以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本届人大常委会将创新作为重要突破口,探索了许多新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管理上,制定了履职档案、请假规定、集体学习等制度,严格规范了履职行为,提升了履职水平;为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制定了代表工作条例、代表“双联双评”活动办法、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完善了活动载体,扩大了有序参与;为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围绕代表建议的提出、满意度测评、办理情况评估、评比分别制定了办法,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制定新闻宣传制度和新闻发布会办法,创新新闻发布方式,确定新闻发言人、联络员,不断深挖拓宽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在严格落实人事任免和监督办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任后监督,制定《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评议“两官”履职情况的量化办案指标,去年对20名法官、检察官开展了评议,社会反响良好;制定咨询委员会章程和工作规则,设立“智库”、“外脑”,为常委会决策和工作开展提供专业咨询和智力支撑。
  四是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为确保各项工作制度立竿见影、掷地有声,常委会专门制定督办工作制度,内容涵盖决议决定、议定事项、审议意见、领导批示等各个方面,重要工作填写立项审批表、办理通知单、结果报告单,工作落实不及时由常委会领导签发督办事项催办单,真正做到工作无“逗号”、“顿号”,要“句号”、“叹号”,确保首尾衔接、闭合循环。在全市年度考核基础上,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考核办法和各委办室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重要工作细化分解为上百个单项,年中督查督导,年底逐项要账,以制度规范为关键抓手,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本届以来,共制定修改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97项,印发各类意见、办法文件30余件,汇总辑印市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汇编。这些制度是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实践总结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在强化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工作,充分行使职权,不断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探索创新履职方式和工作方法,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