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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官场巡“礼”
 
◎李 瑛 曹 众
  明朝抗倭名将戚继光为实现“封侯非我愿,但愿海波平”之理想,委曲求全、曲意迎合张居正等高官,乃至“时时购千金姬进之居正”。   晚清四大名臣之一曾国藩,对大清有再造之功,也免不了循迹“游戏规则”。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他曾谈到,给三江两湖五省的京官送过1.4万余两别敬。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礼”,扎扎实实、或明或潜地穿梭于千古官场。
  以至,“阿附豪强,通行货赂”之事,典籍不绝;“当官不打送礼的”,民间传说源远流长。
  是故小人无所不用其极
  送礼,真金白银流于俗套,铜臭味十足。于是,各种投其所好、有的放矢的“交易”泛滥。
  南宋宁宗时权相韩侂胄大权独揽,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野史记载,其爱姬因过被撵出王府。钱塘县令程松寿揣摩到韩的心思,只是一时恼怒,遂以800贯钱将其买下,安排在自家正厅居住,与妻三餐悉心侍奉,体贴入微。韩侂胄过了气头,思姬甚重,又遣人将爱姬寻回王府。爱姬将此事一一禀告韩侂胄。韩侂胄当天便任命程松寿为太府寺丞,一年后升为谏议大夫(相当于现在中央级别的高官)。
  后来,程松寿又献给韩侂胄一位叫松寿的美人。韩不解:“美人怎么与你同名?”程答:“我想让大王经常听到我的贱名。”此举非但没令韩觉得程心机茂盛,反而是对自己忠心耿耿,当即又升他为朝廷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的副长官。
  打麻将在晚清老佛爷慈禧的“引领”下甚为流行。奕劻、载振父子就此动了歪心思,在北京、天津开了若干个麻将“会所”。父子俩根据宾客输钱多少,决定卖官鬻爵的高低。有个土豪叫周维藩的,天天陪着载振打麻将。等到他输到十万多钱时,预谋的官位也就“水到渠成”了。
  官场润笔收入,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因挥毫泼墨而生发的隐性权钱交易。
  有个土豪为了掩盖其父生前骂名,想让翰林出身、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执笔,为其父写个墓志铭。张之洞狠狠地宰了这土豪一刀:一字一千两。张之洞虽未将这笔天价润笔费私用,而是投在了近代的工业发展上,但这位晚清重臣的宦海生涯仍然被后人指责。
  晚清官场雅贿极为盛行,乃至高官显贵直接经营琉璃厂。很多古玩店铺的台前老板不是其亲属,就是其奴才或者亲信。
  门道是这样的:地方官进京花1万两银子在琉璃厂专门买一幅仿造的唐伯虎赝品,送给某高官。高官再将这幅画返回到店里,店老板再退给他9500两银子。如此,店老板得了500两手续费,高官有了9500两进账。
  胡雪岩为了结识总理衙门大臣宝鋆,就花了3万两银子买下了宝鋆家唐寅的手迹,如此操作便结识了宝鋆。
  “阎王好见,小鬼难求。”在各级官员“礼尚往来”的同时,身边人也不甘寂寞。纵然是一个小小的门房,也要给他适当的好处。和珅势焰熏天时,山东历城县令送给了看门人2000两银子,才被允许“长跽”(双腿跪地,上身挺直)和府大门前,等待和珅回府召见。
  上官如云,过客如雨
  人治的社会,人情大于天。千古官场,不管升迁,还是自保,或是建立联系,或是维系关系,吃喝应酬必不可少。
  北宋时,朝廷派赴该路的监司大多在杭州城内设立办事处,当地还要专门安排官员负责接待。苏轼在担任杭州通判时,就疲于应付接待任务,形容这里是“酒食地狱”。
  文学家苏舜钦曾因公款吃喝落马。缘由是,他将公家的废纸卖掉,用这钱买酒设宴,招来乐妓助兴。这事被他老丈人(当朝宰相杜衍)的政敌得知,指使御史弹劾。苏舜钦便以“自盗”罪名被免职,逐出京城。
  明代万历年间,迎来送往日盛。文学家袁宏道上任吴县知县才几个月,就向朋友大倒苦水:人人都觉得做官好,其实做官真辛苦,做知县尤其苦,因为“上官如云,过客如雨”,每天从早到晚都在接待。
  到了清朝,试图以明朝为鉴,革旧立新。无奈,几千年官场的积弊深沉,初期稍见成效,中后期反而愈演愈烈。汪辉祖在《学治续说》中就大谈接待的重要性,大意是:这事儿处理不好,别说升迁了,连官位恐怕都保不住。他还写明:“凡有陋规之处,必多应酬。取之于民,用之于官,谚所谓‘以公济公,非实宦橐’,历久相沿,已成常例。”
  “陋规”,是指清代各级政府官员、幕友、吏役们,通过收受贿赂、浮收征派等途径敛财的种种“法外”收入。这些不义之财虽然于理不合,但因相沿日久,遂演化成为一套不成文的规制。
  道光年间,进士出身的张集馨曾任福建知府。他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一书中介绍:每场宴会有两个戏班唱戏,上席有五,中席十四。上席必燕窝烧烤,中席亦鱼翅海参,还有西安难得的活鱼……酒席要到深夜才结束,第二天还得为过客送行,赠送盘缠。厚薄则以官职尊卑而定,少则一二十两,多则三五百两。每次宴会,连戏价、备赏、酒支杂支,总在二百余金。
  “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历朝历代,对于官场积弊并非熟视或者纵容,皇权法制框架内的高压态势在历史长河中时隐时现。
  汉景帝时曾立法,要求官员到任、离任及外出巡视时若接受宴请,必须自己掏钱埋单,否则一律免职。
  北魏献文帝规定,若官员在地方巡视时吃掉一只羊、喝掉一斛酒,就“罪至大辟”,也就是判处死刑,同席吃喝者也有协从罪名。
  贞观之治是唐朝的第一个治世,因此,贞观王朝在历史上享有美好的声誉。
  唐太宗李世民曾规劝百官,不要因贪图钱财、收受贿赂而毁了身家性命。贞观四年大赦天下,罪无轻重,包括死罪皆赦免,但独申明:“枉法受财之赃官不在赦列。”此外,唐代的《巡察六条》,也存有遏制官场送礼的诸多条款。
  《资治通鉴》记载,唐太宗曾秘密派人向京师的一些官吏送礼,结果还真有人冒天子之大不韪:刑部一司门令史收了一匹绢。李世民勃然大怒,下令杀掉这个司门令史。最后,由于尚书裴矩等官员的极力劝解,李世民才饶了他。
  受赇,是汉代惩治官吏枉法受贿行为的刑律。汉文帝规定,“官吏以饮食免”。甚至还规定,上级官吏吃下级官吏一顿饭,免职!到了东汉时,规定更严酷:赃官子孙,三代不得为官!
  宋代曾设反贪局,时称武德司、皇城司。神宗时,更是重禄重法,一边给公务员增加工资,一边加大法制建设,但是收效甚微。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苦,颇为体恤民情,反贪决心大、力度强: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他还采用挑脚筋、剁手指、砍脚、断手、钩肠、割生殖器等酷刑来震慑众官员。
  老子云:“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朱元璋即位18年,慨叹道: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俱久,俱系奸贪。
  清太宗文皇帝皇太极曾下令颁布了《崇德会典》,开启了清朝纂修会典的先河。其后,继任者又先后编纂了五部会典、五部律例,形成了一套系统而完整的官吏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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