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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 范畴首以法律形式明确
 
◎钱宇阳
  家以和为贵。然而,一些“疯狂的拳头”却打碎了家的温馨。日前,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获表决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暴受害者应该怎么做?该如何预防及化解家庭暴力呢?
  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
  全国妇联的调查数据显示,有24.7%的女性曾在婚姻中遭受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因家暴引发受害妇女杀夫等“以暴抗暴”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数,家庭暴力已成为影响婚姻家庭幸福的毒瘤。
  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而且,“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家暴是种病态心理
  中日友好医院心理咨询门诊副主任医师王彦玲表示,其实,在家暴中,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是一种病态心理。很多家暴中的男人,表面上很强势,其实内心却是一个非常不自信甚至自卑的人。他骂人、打人和惩罚人,事实上却是一个压抑自卑,建立自信的过程。作为他身边最亲近、最知根知底、最柔弱和最无需防范的人——妻子便首当其冲成为受其“自卑心理”虐待的“第一人”。最严重的一种,是家暴男人出现了人格分裂变态,对付这种病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医生治疗。而很多受害女人,出于爱面子的心理,当家庭暴力发生后,为了维护自己及家庭的名声而极力掩盖。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是社会问题,反家暴也是整个社会的事。如果一味逃避,或者担心丢脸而不敢“自揭伤疤”,那么家庭暴力恐怕永远不会自己停止。社会应改变观念,勇于反抗,勇于介入,受害人要勇于对任何形式的家暴说“不”。
  三妙招化解家庭暴力
  那么该如何预防和化解家暴呢?王彦玲建议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整。
  1、调整期待值
  以邀请的姿态进行交流,达到有效沟通。有调查表明八成离婚夫妻对对方期望过高,夫妻双方往往将自己的希望当做对方的应该。当然降低期待值并非降低标准,而是在肯定自己需要的同时肯定对方的付出,并尝试着将自己的希望平和地表达出来。
  2、善意解读对方行为
  可以每天花30分钟,回忆结婚初期或恋爱时美好时光,多想想伴侣的优点,以及自己在婚姻中的不足,善意解读对方的行为。当人以幸福的镜子去关照现实,总能找到幸福的点滴,懂得发现幸福所在,才是最好的态度。
  3、冲突是交流的好机会
  冲突是双方沟通交流、解决问题的好机会。但是首先一定要注意避免用攻击性语言;其次,双方可设定敏感词,当触及某方面词句,即刻暂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另外,当情绪过于冲动时,双方都可适时离开,避免产生暴力。很多家庭暴力属于激情暴力,只要缓和片刻便可避免。
  (摘自2016.01.12《京华时报》)
栏目责编:白玲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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