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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李春利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步伐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央下发了专门文件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滦南县在发展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面临着新的重大发展机遇。为此,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调研组,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全面总结,厘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状
  近年来,滦南县按照“做精一产”的发展思路,充分依托农业资源优势,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势头明显。滦南县建立了县、镇两级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制定了工作流程,实行了合同备案等制度,全县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加,并呈现土地转包、出租互换、土地作价入股等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土地流转步伐的加快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认真落实上级惠农政策,全县累计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42家,其中家庭农场75家、种植大户256家、农机大户80家、专业合作社13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为适度规模经营搭建了运作平台;重点实施的万亩超级水稻种植及育种、万亩现代林果产业园、民悦科技生态园、青储玉米、优质杂粮种植基地建设等农业项目,激活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内在动力,对发展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形式呈现多样化。有以土地入股,和经营者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有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相结合的带动模式;有从当地特色产业入手,发挥传统优势,实现特色产业规模经营的形式;有土地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流转集中的农民合作经营模式。三是适度规模经营的效益显著提高。各地立足特色产业优势,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带动附近农民从事同一产业进行专业化生产,强化了当地的特色主导产业,优化了全县农业种植业发展布局;适度规模经营把工业生产模式和企业管理方式引入到农业,使农产品成为商品进入市场,提高了农民对农业的认识,改变了农民的经营理念,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通过适度规模经营,解决了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单个农户又干不了的问题,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如:姚王庄镇依托青河沿果菜批发市场,通过“农民合作社+种植户+基地+市场”的运作模式,实现了产供销一体化;适度规模经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产出率,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推动了全县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发展步伐。
  客观分析,找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全面了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状,认真分析制约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客观因素、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仍需进一步宣传引导。对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相关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不够深入;部分农民对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还有模糊认识、心存顾虑;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好,全县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还不平衡,规模经营面积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规模经营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仍未完全到位;各镇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站还存在人员较少、业务不熟、队伍不稳等问题;签订的个别土地流转合同还不够规范;规模经营的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够完善,缺乏必要的动态监管。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全县农民合作社数量虽多,但规模大、实力强、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不多;部分种植业龙头企业产业链较短,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面辐射带动能力还不够强;经营主体的存在与发展受市场影响较大,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四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创新管理水平与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规模经营方式比较单一;个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管理方式滞后,机械化程度不高,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不到位,市场销路不畅或受物价下滑等因素影响,经济效益不好,甚至运行困难。
  认真履职,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出谋划策
  调研组先后召开3个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深入5个重点乡镇和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形成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工作建议:一是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优化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环境。建议县政府要加大对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要依据中央和省市的政策精神,出台推动本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性意见,并制定必要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要落实好上级惠农政策,激发适度规模经营活力;要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二是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搭建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平台。要扶持种植业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建设、产业延伸等方式提升综合实力,带动农户和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要多措并举,帮助农民合作社解决管理不规范、资金短缺、发展乏力等问题,使其成为规模经营的有效载体;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尤其是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接引关联企业,建设科学高效、产业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园区;要在保证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使其稳步扩大生产规模,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有生力量。三是坚持经营形式多样化,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效益。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因地制宜,注重错位发展和联动发展,形成多种形式的发展格局。在特色产业明显的镇村,要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在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镇村,要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实现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在农产品品牌效应显著的地区,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好品牌的带动作用,扶持农产品品牌做优做精。要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拓宽产业链接,实施订单农业,不断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效益。四是加强规模经营监管,规范适度规模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建设,健全覆盖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服务体系。种植业规模经营要“接地气”,要把经营效益和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土地经营规模要“适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要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对流转项目的监督,确保合同终止后土地性质不发生改变,农民利益不受损失。五是培育农业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要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大力发展农产品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实现产销一体化;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社开展托管式服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要强化技术服务支撑,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和人才的引进,鼓励管理人才、农技专家深入一线开展服务,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良性运转。要发挥好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优势,深化行业合作,拓宽农资经营渠道,不断提高服务规模化水平。
  加强监督,力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成效
  调研报告引起了滦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分管副县长牵头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县人大常委会所提建议和意见,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了政策支持。针对当前全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形势,制定了支持农民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通过统筹涉农资金投向、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等方式,调动了农民开展土地规范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二是提升了服务能力。县、镇土地流转机构已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流程、审查评估、合同备案签证等制度;在全县16个镇均建立了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站,配齐了办公设备和工作人员;通过定期培训等方式,提升了县镇土地流转队伍素质,同时加强督导管理,进一步调动了服务人员积极性。三是强化了宣传带动。进一步树立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样本,推广土地规模流转经验,为培育更多有实力、有规模、有发展潜力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创造了条件。四是注重了监督引导。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民开展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引导力度,强化对经营者的信用度和经济承担能力进行审查评估,减少或避免了土地流转的风险,有效推动了全县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3万亩。滦南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推动了全县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切实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进了“中等城市、实力滦南”建设。
  (作者单位:河北省滦南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