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立法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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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晨 张 哲 |
2015年12月9日下午3时,一道阳光将北京蓟门桥明光北里小区的一间小屋一分为二,光柱下有点点碎尘,耄耋之年的巫昌祯就坐在这碎尘之中。她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手边放着一本她的自传《我与婚姻法》。 就在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反家暴立法的先驱,86岁的巫昌祯得知这个消息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立法不是家暴的终结,但如果没有法律,道德将是苍白无力的”。 因为在反家暴立法领域作出的杰出贡献,2015年12月4日,巫昌祯被评为“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巫昌祯坐在轮椅上由她的学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推着走出来,因为骨质疏松,巫昌祯需要借助拐杖行走,甚至连久坐也变得困难。近年来,巫昌祯不再像以往那样四处奔走,但她仍然在指导一位博士,对婚姻家庭法、妇女权益保障等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也从未停止。 推动反家暴立法: 迟到总比不到好 2014年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这是首部全国性的反家暴法律。巫昌祯对此连声叫好“不是正当其时,是来得太晚了,不过迟到总比不到好”。 反家暴立法已走过二十年,过程可谓“漫长而艰难”。1995年,第四次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时,许多人还认为中国不存在家庭暴力的问题。“大会之后,‘家庭暴力’的概念才首次引入了中国。”来自全国妇联权益部的统计显示,妇联系统每年受理的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量都有四五万件,家庭暴力的发生率超过3成,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基层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4~6成。巫昌祯在各地的调研中也目睹了家庭暴力对妇女造成的伤害:“很多个案我都不愿回忆,说不出口,令人发指。” 尽管如此,反家暴立法的推进却异常艰难。虽然地方上早有尝试,但法律上的突破则是在2001年修改婚姻法之时。当时,巫昌祯受邀成为立法小组专家,“最后争取到了把‘禁止家庭暴力’写入总则”。夏吟兰表示,这是反家暴立法的里程碑事件。 2008年,在巫昌祯的提议下,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提出建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基层法院试点后推广。“我们调查了解,效果确实挺不错的,这项探索真正用起来可以帮助到很多人。”巫昌祯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各地的法院共签发了约200份人身保护令,其中仅有4例被违反。 近年来,因遭受家暴而杀夫的女性被法律“谅解”的例子越来越多,这个改变正和巫昌祯有关。巫昌祯在杭州调研时,遇到一位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女子。但在她看来,被害人生前严重虐待妻子的情节是不能不考虑的。在她的推动下,案子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这名女子被改判为死缓。来自河北的一个女企业家,想请巫昌祯为自己辩护,巫昌祯无法抽身,就为此案写了法律意见书。后来,这位女子由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但是,以暴制暴终究不是办法。”巫昌祯说。她告诉记者,中国反家暴立法可以参考国外的一些经验,例如严格执法、实施零容忍及过错推定原则,等等。“其中很重要的一点,还是改变世人的观念。现在还是有很多人认为夫妻间打打闹闹是家庭琐事,别人管不着,也就不够重视。” 岁月呼啸而情怀在心 虽年事已高,巫昌祯仍笔耕不辍。2013年她带领团队编写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推出的家和工程系列丛书的第一本——《婚姻家庭法律指南》。她也一直密切关注妇女群体的生存状况,“使法律上的男女平等成为事实上的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是目前最实际的问题”。 巫昌祯告诉记者,致力于婚姻法的修改与完善、维护妇女的权益,已经成为了她的信仰和理想。虽然她也不确定,现实会在多大程度上修正这种理想。她就是这样,在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不仅没有圆滑麻木,反而依旧保持着朴诚烂漫之心。 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启动的民法典编纂工作,巫昌祯有着别样的情感:“我参与立法,开始是民法典,最后还是民法典。这样的经历,让我的一生很圆满。”她希望,民法典能“回答这个时代的关切”。 巫昌祯为之忙碌的事情大都是无偿的。她说:“我这辈子赚的最大的一笔钱,是当律师的时候,拿到的一笔1万元的代理费。”上个世纪80年代,巫昌祯组织成立了北京市第八律师事务所,这是一家完全由女性组成的律师事务所,成员中有女检察官、女律师、女大学教师,还有一些民主党派、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专门为妇女服务。这家位于正义路上的律师事务所承办了许多法律援助案件,被誉为“正义路上有正义”。 谈到亲手承办的在当时影响颇大的“刘月兰案”,巫昌祯陷入了沉思:“好多年没见,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刘月兰是一个从平谷嫁到怀柔的农村妇女,她的公公在部委工作,在文革中受到冲击,被遣送回农村,而她的丈夫在城里上班,不能照顾父亲,所以当初才答应与刘月兰结婚,让她留在农村照顾公公。后来老人得到平反,回到城里工作,刘月兰就开始受到丈夫的虐待。刘月兰诉至怀柔法院,法院一审以虐待罪给她的丈夫判了刑。但是,她的丈夫提出上诉,并扬言北京有人,能把案子“翻过来”。当时怀柔的律师都不敢接刘月兰的案子,怕遭到打击报复。而巫昌祯主动接下这个案子,打赢了这场官司。 巫昌祯家里珍藏着一张61年前的照片,那是1954年两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的结婚照。照片上,巫昌祯齿若编贝、清秀伶俐,她的先生庚以泰剑眉入鬓、目若朗星。他们在就读朝阳大学时相识,院校虽经几度分合,两人始终在一个系里读书。结婚照上,庚以泰胸前的校徽十分醒目。“毕业前夕,我们结婚了。”巫昌祯有几分不好意思地说。 巫昌祯忙碌的时候,不停地打到家里的那些找她的电话,都由她的先生接听。庚以泰是刑事诉讼法学家,在学术上,两人也经常一起切磋。这位专注于婚姻法研究的学者在回顾自己的婚姻时,却给出了一个返璞归真的答案:维护婚姻的并不是法律,而是人们自身的认知及觉悟。“法律只能解决利益夫妻的问题,但有感情的夫妻,法律是管不了的。”巫昌祯说。 (摘自2016.1《方圆》,本文有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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