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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县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执法为民 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刘宪海
  丰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5225件(其中旧存1263件),审结4570件,结案率87.4%,比2014年同期上升27.5个百分点。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丰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被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力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丰宁建设。准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确保司法公开、公平、公正,以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为引领,严格执行法律,准确惩治犯罪。严厉打击贪污、贿赂、贩毒、抢劫、盗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最大限度满足受害人合理经济补偿。积极开展刑事审判延伸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开展未成年人审判、社区矫正和法治宣传等工作,有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5年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4件,审结167 件,结案率95.98%,判处人犯244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75%。
  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审判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妥善、慎重、及时审结买卖、借贷、承揽合同纠纷772件,标的额1.08亿元,有效维护了良好的金融秩序。认真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常见多发的各类案件。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特殊侵权案件648件;审结婚姻家庭纠纷552件;审结各类侵权纠纷957件。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330件(其中旧存761件),审结3158件,结案率94.83%,标的额2.97亿元。
  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行协调和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形成法院主导,党委、人大支持的双向协调格局。加强与行政机关联系沟通,建立了重大行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5件(其中旧存6件),审结25件,结案率100%,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9件,裁定准予执行22件。
  强化服务为民意识,创新司法便民举措
  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多角度全方位改善为民服务环境。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针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滞后问题,投入资金对原立案大厅进行改造,新建集立案审查、信访接待、案件查询、法律咨询以及诉前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大力推行网上预约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便民利民举措。简化立案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有关追索抚育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或免收诉讼费,对109 件案件当事人免收诉讼费69.2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也打得起“官司”。
  加强“一乡(镇)一庭”建设,形成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参与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一乡(镇)一庭”建设要求,在原有5个中心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1个乡(镇)基层法庭,确保26个乡镇实现全覆盖。主动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民调组织沟通,多手段进行矛盾分流化解,将司法局设立的七个专业调解委员会集体搬到法院审判区办公,进一步推动了多元化化解矛盾机制的形成。
  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积极推进“诉访分离”机制建设,建立有序导入和依法终结机制,有效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坚持院领导每周六在信访局值班制度。通过落实院长接访、约访、下访、包访等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受理信访案件7件,化解7件,办结率100%。受理申诉信访案件12件,化解11件,提起再审程序1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82人次,处理群众来信 120 件,全年未发生重大敏感时期越级访、进京访、群体访案件。
  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投资100余万元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搭建起了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公开平台,在三起较大的强制拆迁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实施远程指挥,对执行现场进行协调调度,保障了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建立“点对点”银行查询系统,基本实现了与银行、住建、土地、车管等部门的有效对接,及时对908起执行案件的1086名被执行人进行资产查询,网上冻结标的额160万元,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国(境)等举措,加大惩戒力度,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0人。对已生效的案件开展主动执行、跟踪履行,定期督促被告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涉嫌犯罪的案件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提起诉讼的力度,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恶意转移资产的恶性行为。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全年执行案件1658件(其中旧存466件),结案1180件,结案率为71.17%。比2014年同期提高41.8个百分点。对符合条件的9名申请执行人实施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49万元。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努力提升司法水平
  按照阳光司法指数标准,积极做好司法公开工作。着眼于工作实际,找准差距,加大投入。
  推进信息化公开。新建11个数字法庭,对庭审过程全程录像,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均公开开庭审理。选择235件社会关注度高,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在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网直播。公开法院信息,通过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建立“丰宁法院门户网站”,让当事人随时了解法院审判执行动态,满足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对法院的知情权、参与权。
  形成常态化公开。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加“法院开放日”、“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敞开大门接受群众监督。举行新闻发布会3次,公开听证会3次,向社会公布法院重要信息和重大案件的庭审情况。坚持法律文书上网制度,凡是法律允许公开的法律文书均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法律文书2033件,法律文书上网率达到100%。
  强化审务公开。健全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分层分级的科学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院长、庭长、审判长案件把关职能作用,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审判质效讲评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了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对148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岗位培训,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敞开大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与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法院党组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大讨论教育活动,努力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人民法院良好政治环境上下功夫。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通过学习和整顿,有效提升了党组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法院全面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加强业务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和审判业务评议、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工作,促进了司法规范化。通过人员轮岗和调整,让年富力强的同志担当重任,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和审判业务能力显著增强,法院公信力明显提高。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树立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推进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司法巡查、政务督察等制度,拓宽举报受理渠道,干警的自我约束力明显增强,全年无违法违纪情况。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接访、远程提讯、数字化法庭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将建院以来的所有诉讼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通过改造升级,使档案管理工作成为了全县第一个达到省级档案管理AAAA标准单位。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层法庭办公及生活条件。对四个基层法庭进行改建、装修,更新了电脑和网络,规范了审判庭、办公区和生活区,使法庭内部布局更合理。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促进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机制,组织开展代表专项视察活动。通过座谈、走访、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积极听取代表意见,定期向代表、委员寄送《法院简报》、《法院信息》40份,走访代表、委员120余人次,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2015年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同时,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丰宁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和谐、富足祥和、山清水秀的丰宁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