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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必须把好“入口关”
 
◎王富君
  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强力实施,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期望值越来越高。人民代表大会作用发挥得好不好,与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能力、品行密切相关。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关键还是在换届选举时把好“入口关”。
  一是必须把好“提名推荐关”。人大换届到了提名推荐环节,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只有三种形式: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都可以提名推荐候选人。就目前来说,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主要还是政党,选民(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一般都是差额人选。如何保证政党提出的候选人真正体现民意,符合代表应具备的先进性、代表性标准,笔者认为,作为选区负责选举的机构应在维护政党提名的人选参加选举的前提下,还应把政党提名的人选和选民(代表)十人以上提名的人选一并推向选区,让选民充分、反复了解、对比、酝酿、筛选,在这个环节既要强调候选人必须与选民见面,还要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最终达到使选民知人、知面、知情的效果,让选民选出他们信得过的人大代表来。只有这样,才能让选民心悦诚服,让被选出来的人大代表真正和选民心贴心。那种程序简单化的做法,不但选出来的人大代表选民不服,而且让人大代表本人也体会不到被选为人大代表的不易。正因为第一关没把好,所以才出现有的人大代表,选举结束后还不知道自己是哪个选区选出来的。这样的人大代表,咋能了解民意、反映民声?也正因为第一关的程序过于简单,导致个别素质低、能力差、品行不端的人被选民糊里糊涂地投了一票,当上了人大代表。
  二是必须把好“考核审查关”。考核审查这一关非常重要,这一环节做得认真、仔细,选出的人大代表才能是高素质的代表,才能真正符合民意,得到选民拥护和支持。笔者曾多次参与对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考核审查,曾多次发现个别候选人有组织斗殴的行为,或是受到党政纪处理,还有的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等等。经考核审查后,应该建议取消这种候选人的参选资格。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并不意味着该候选人就没有其他问题。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如何?有无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社会评价如何等都需要进行进一步审查和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报告“选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建议取消选举资格或重新调整人选,决不能让那些有问题的人“带病”参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处在最基层,代表素质的高低、品德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形象,如果把不好考核审查这一关,让那些有问题的候选人进入人大代表队伍,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反响。
  三是必须把好“投票选举关”。近年来的人大代表选举(县、乡两级),包括村民委员会选举在内,投票选举的方式都比较单一,召开选区选举大会少了,分组分片开会选举的也不多,基本上都是采取流动票箱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这样的方式虽然提高了参选率和当选人的高票率,但这种做法却让选民对选举结果的信任程度大打折扣,有选民说这叫“假民主”、“搞形式”。因为在画票时选民手拿选票,面对着几名工作人员的目光,无法选择自己信得过的人,或另选他人,他们为了避免以后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只好违心地向工作人员请教“你说叫我选这票上的哪个人?”这样的选举方式,也给一些千方百计想当人大代表、素质不高、品行不好的人提供了有机可乘的机会和途径。因此,笔者建议,人大代表的选举还是提倡召开选举大会好,选举大会可采取以选区为单位举行,选区大了,可以设主会场、分会场或多个分会场,这样既便于组织,也能让选民充分表达个人意愿,使选举结果真正体现民意。流动票箱只对行动不便的选民而设,不应该作为主要的选举方式。
  相信只要把好了人大代表“入口关”,人大代表的素质就会越来越好,人大代表的整体形象一定会在群众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的意识也会越来越强。
  (作者单位:河南省内乡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