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会议的历史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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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秀 |
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是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形式,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渡阶段,即第四阶段。说它是过渡阶段,指的是政权形式由参议会制度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政权性质由新民主主义性质向社会主义性质过渡。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什么抗日根据地的政权不继续采用参议会的形式,也没有采取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是由当时的历史背景决定的。 一、国内矛盾性质的变化 1945年,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同年5月9日德国无条件投降,8月14日日本政府无条件投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内的政治格局和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支配国内形势的矛盾,不再是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而是人民大众与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随着矛盾的激化,两种命运、两种前途的大决战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中国向何处去,建立一个什么性质、什么形式的国家,历史在思考,人民在选择。 国民党反动派主张建立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把中国引向他们所期待的方向。共产党主张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确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秩序,把中国引向光明。 为实现这一光明的国家前途,共产党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党中央派遣毛泽东、周恩来和王若飞到重庆与国民党谈判,于1945年10月10日签署了《国民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简称《双十协定》),达成了停战协议。 国民党反动派背信弃义,撕毁了停战协议。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悍然发动了全面内战。1946年6月26日,大规模进攻中原解放区,随之向各解放区发动了全面进攻,并扬言最少3个月,最多1年消灭解放区和解放军,从而全面内战爆发。 国共两党彻底决裂,政权主体的性质随之发生了根本变化,具有参政议政权力的主体范围缩小。 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是一个民族联合体,这三种群体或个体,一是只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不反对英、美帝国主义的;二是不卖国、不反共,坚持其封建立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三是反对帝国主义,不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都有参政议政的权力,可以成为权力主体。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代表会议是一个政治联合体,以上三种势力不具有参政议政的权力。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权力主体,主要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工商业者、民族资产阶级,才拥有对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事务的支配权和决策权。 二、解放战争的迅速发展 对解放战争的胜利,有的预测10年,有的预测又一个8年抗战。毛泽东认为最多5年,结果只用了3年,革命战争以摧枯拉朽之势迅速发展。昨天的敌占区,一夜成为解放区。有些城市情况十分复杂,不少特务和国民党残兵败将潜伏下来,制造爆炸、抢劫、暗杀等事件。不用说选举产生革命政权,有的地方还要实行军事管制,于是人民代表会议的政权形式应运而生了。 采用“人民代表会议”的政权形式,是其产生的程序与方式比“人民代表大会”简便易行,适应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周恩来说:“现在凡是通过普选方式产生出来的会,我们叫做大会,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凡是通过协商方式产生的会,我们就叫做会议,例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会和会议名称的区别就在这里。”毛泽东在给东北局的指示中指出:“在方解放的城市,可用指定和邀请的办法召开各界代表会,等到城市人民团体已经组织起来或原来就有组织的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就主要是由各人民团体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与有名义上的军管会无关。”“但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在职权上与代表选举方法上则应有区别;人民代表大会是全权的,其代表主要应由人民直接选举或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而不是由各人民团体选举。”也就是说,出席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是由各界人民协商产生的。在新解放区,用指定、推派、邀请代表的方式产生了人民代表会议的政权形式。 因为解放战争是以解放全中国而结束,建立新中国时,才把建立全国政权组织形式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所以,在解放区建立的人民代表会议,是“地方人大”的政权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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