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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
 
◎尚金锁
  河北省毗邻首都北京,是京津重要水源地和生态屏障。河北省又是农业大省,7000多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占5000多万。由于历史原因,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粗放,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环境污染治理相对滞后。特殊的地理区位和生态功能,决定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村环境保护的任务,极其重要和艰巨。
  近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从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入手,以解决影响农村环境脏、乱、差最为突出的生活垃圾、污水等问题为重点,试点先行、梯次推进、示范引领,逐步扩大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建设成果,相继建成了一批环境整洁、设施配套、各具特色的美丽村、镇。
  虽然河北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治理资金短缺。河北省农村区域范围大,历史欠账多,乡(镇)、村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目前的环境治理,只能是重点区域、局部区域的示范带动,特别是农村污水治理欠账多、投入大,农村地区污染治理工作,整体、规模推进,条件尚不成熟,其中环保资金投入、保障,仍是最大制约因素。
  二是监管机制薄弱。目前农村地区环境监管力量薄弱,农村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尤其乡镇和村庄节点,环境监管力量最弱,大部分村镇还没有配备环境管理人员,而恰恰污染监管的难点又在农村地区。这种状况不适应农村环保任务重的形势需要,也影响了农村环护工作的推进力度和长效发展。
  三是科技保障乏力。农村污染治理与城市和工业的污染治理,在技术方法、排放标准和管理特点等方面,都有许多不同。针对农村人口规模、地形状况、经济和环境等基础条件,进一步加强研究和推广适用农村特点和需要的、投资少、成效好、方便操作管理的环保实用技术,仍是今后做好环保指导、服务的重点。
  建议如下:
  一、将河北省列入全国农村环境整治省域试点
  2012~2014年,河北省被环保部和财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目前,河北省已完成国家“连片”示范计划任务。2015年和2016年南水北调中央支持资金计划,只列入了河北省60个县区,受益地区不足全省136个县市区的半数。所以,将河北省再次列入全国农村环境整治省域试点非常必要。
  二、加快乡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场(厂)建设
  当前河北省的设区城市、县城的垃圾和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完善,但县以下的乡镇、村环境治理设施滞后,大部分乡镇和村庄的生活垃圾和污水仍处于无序状态。即便是环境整治示范村庄,村内街道生活垃圾清理干净了,但因距县城垃圾填埋厂较远,有的只能堆放在村外闲置坑塘,垃圾围城、围村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生活污水治理,由于投入较大,资金没有保障,大多没有启动。污染长期累积,必将产生污染隐患,有的已经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因此,迫切需要加快乡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场(厂)建设。
  三、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第三方治理和运营管理
  建议研究深化农村环境管理政策、机制,包括资金、项目支持导向等方面,仍将县域规模治理作为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建设的重点,以县域为单元,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整合打捆建设,引导政府制定吸纳社会资金的激励、优惠措施和办法,鼓励吸引有资金实力、有经验、规模大的上市环保公司参与竞标治污,通过实施第三方治污,或PPP模式,整合社会资金,加快治污工程建设,同时也促进环境规模治理与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一揽子解决农村治污设施缺少建设资金,或政府建好了但后期运营管理无保障,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等问题。
  四、加强县、乡(镇)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
  近年来,河北省市县(区)环保机构编制逐步扩充,整体队伍素质有了提升。但总体看,仍然存在人员总量偏少、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尽合理、经费保障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乡镇环保力量最为薄弱,不适应当前繁重的环保任务和严格的新标准新要求。建议国家从顶层环境管理和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关注和引导加强县、乡环保机构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集聚区要配备专职环境监管人员,人员可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现有财政人员中调剂,对于县环保局编制较多的地区,也可从县环保局调剂人员,以保证基层环境监管的有效实施。
  (辰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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