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位置: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6年第15期(总第231期)->探索研究->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人大监督工作
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人大监督工作
 
◎蒋松柏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必须坚定不移用五大发展理念深化思想认识,引领创新实践,坚持做到与党同向,与民同心,与“一府两院”同力,发挥好人大监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职能作用。
  一、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发展全局的深刻变化,以此引领人大监督工作,就是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始终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五大发展理念是关于发展的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的一次重大升华,是引领推动我国发展的全局性深刻变革,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念进入一个新境界。在发展问题上,人大与党委、政府在工作目标、工作方向上是一致的。监督只是形式,发展才是目的。可以说,抓监督就是抓发展。人大监督只有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始终关注发展、主动服务发展、全力推进发展,才能找到与党政工作的融合点。
  (一)新发展理念是发展第一要务的观念整合,人大监督就是要坚持围绕中心,着眼全局,推进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是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地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作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发展,新发展理念的提出标志着发展观念的一次思想升华,是对发展为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观念整合,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融合成为内在关联的有机体,事关发展全局。监督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大行使监督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必须始终不渝遵循的政治原则,是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核心。人大常委会在其全部活动包括监督活动中,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看齐意识,紧扣“十三五”规划实施、供给侧改革等精选议题,确保与党委同心同力;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监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通过监督工作,为党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推进党委决策的贯彻实施。
  (二)新发展理念是破解发展难题的问题聚焦,人大监督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跟踪,推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具体问题很多,例如收入差距扩大、腐败严重、环境污染、资源瓶颈制约,以及结构调整障碍和发展方式转变滞后等等,解决这些具体问题不能就事论事,零敲碎打,微观路径的有效性必须与顶层设计的统筹性相结合。新理念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方法破解发展难题,既具有聚焦问题的微观设计,又体现了顶层思维的宏观统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倾听人民呼声。”人大监督要注重破解发展难题,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把监督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着力解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问题上,加强跟踪监督,督促“一府两院”找准发展中的软肋,补好发展中的短板,形成强大发展合力。
  (三)新发展理念是厚植发展优势的思想统领,人大监督就是要注重发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势既要体现为解决发展问题,还要体现为解决发展起来后的问题。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思想形态上的顶层设计,从促进持续发展,着眼后续发力出发,融整体性、全面性、协调性、平衡性、包容性、互动性、持续性于一体,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两个百年愿景,顺利实施“四个战略”布局,具有厚植发展优势的思想统领价值。人大监督要注重发展质量,厚植发展优势,不仅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快发展方面的监督,还要加强对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创新驱动、生产方式转型升级等协调发展方面的监督,同时,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法治环境方面的监督,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五大发展理念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此引领人大监督工作,就是要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极其鲜明地确立了为民理念。特别是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更加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为中心,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大监督权的渊源看,它由人民权力演化派生而来,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受人民委托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理应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司法具有定纷止争、权利救济、制约公权的功能,是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协调开展工作,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督促司法机关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要督促司法机关落实严格依法办案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制、司法公正考评制、执法违法及错案责任追究制等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办案意识,认真履行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以推进缩小收入差距为抓手,切实加强脱贫攻坚监督。共享不是搞平均主义,共享承认差距,但要求把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防止贫富悬殊,尤其要努力消除贫困。目前,我国消除贫困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贫困人口脱贫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促进共享发展最基本的要求。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因此,一定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脱贫工作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等问题,采取过硬、管用的举措啃下脱贫这块“硬骨头”,打赢脱贫这场攻坚战。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中的带头引领作用。
  (三)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保障,切实加强民生事业监督。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党和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共同需求而提供的、使社会成员共同受益的各种服务,必须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发展方向。要抓住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增加居民收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就业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义务教育、农村扶贫、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规的执法检查,督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督促政府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公共服务领域,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紧紧围绕“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进展。督促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把“蛋糕”分好,形成体现公平正义要求、符合共享发展方向的收入分配格局。
  三、五大发展理念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崭新境界,以此引领人大监督工作,就是要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务实,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与“一府两院”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五大发展理念把创新放在首位,体现了创新对于发展的至关重要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新的产物,必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做好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地方人大监督来说,只有坚持创新理念,不断推动工作创新,才能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坚实的工作基础。
  (一)创新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要在法律框架内不断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使人大监督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既是对以往正确行为和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地方人大要立足科学、依法、有效、有序监督,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既创新人大监督,又规范监督行为。比如,制定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工作评议办法》、《财政预算监督办法》、《加强司法监督的决定》、《专题询问办法》等关于监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人大监督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方式的不断改进和创新。人大监督的方法很多,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查走访、评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如何正确运用这些监督方法,改进监督方式,要根据监督对象、监督重点,适当、适度地进行监督,突出监督的计划性、系统性、连续性和科学性,注意处理好量与质、面与点的关系,处理好工作力度和工作节奏的关系,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监督事与监督人结合起来,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确保监督工作的立体化、全程化,促进监督工作更加有序有效地进行。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要把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自身廉的干部队伍,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首先,要树立创新理念。没有观念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举措,也不会取得发展的效果。人大监督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要运用创新性思维,进一步解放思想,多方位、多角度地思考问题,不断转变观念,拓展新思路。其次,要掌握监督本领。要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培训学习,特别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学习思考能力、依法履职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创新进取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第三,要敢于担当务实。人大监督不能流于形式、柳枝拂水,不痛不痒地随便说说、一般议议,要以敢于担当的亮剑精神直面矛盾和问题,敢于担当的守责精神守住法治底线、护佑民生,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第四,要以务实的精神抓好跟踪督办。对一些重点事项要重点督办,跟踪反馈,明确责任,限期解决,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作者单位:南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