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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张 斌 张晓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实施后,承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超前谋划,认真筹备,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承德市地方立法工作。
  一、做好充分准备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就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立法经费、立法培训、立法计划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向市委作出汇报,积极推进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本着“积极稳妥、依法有序、立足达标,争创优质”的工作思路,承德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为获得立法权积极创造条件。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2015年6月,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呈报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立法准备工作的报告》,成立了筹备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报告获得市委批准。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设置立法机构的报告,顺利获得批复。2015年10月正式成立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处级规格,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内设两个科室,编制6人。2015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成立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向市委做了专题请示,市委予以批准,在2016年2月20日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设立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及法制委组成人员的决定。承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5人。此外,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筹建了立法专家咨询机构,为地方立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加强立法专门人才建设。一是立法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较多。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现有法律专业人员4人,法制委员会现有法律专业人员3人,其中拥有职业律师资质1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中目前有11人具有司法从业背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中有19名为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名具有律师资格。二是强化立法专家力量。正筹建的立法专家咨询机构,拟从律师、法学教授和规划、城建、环保、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专家中选聘,重点聘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法学理论水平和司法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参与立法活动、开展立法咨询、进行立法评估的专门人才,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三)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立法是一项专业性、政治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为立法提供制度保障。承德市人大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职责;起草制定了承德市立法工作程序、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实施了《承德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办法》和立法学习培训制度等,从而促进地方立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二、突出地方特色
  承德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处于一市连五省的重要区域,辖八县三区,总面积3.9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73万人,有满、蒙、回、朝鲜等少数民族44个,位于京津冀都市圈的重要区域,有着区位、资源、生态、旅游诸多优势。按照承德市确定的“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国家绿色发展先行区、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国际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对地方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地方立法的重点。
  (一)围绕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对承德市是一个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机遇。如何抢抓机遇,实施开放创新、绿色崛起,强力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提档升级,是承德市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更需要立法的支持,以保障和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实施。从实际情况看,承德市与北京和天津较为完备的地方立法无法比拟,在很多方面、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彼此各要素的自由流动,破解这一瓶颈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加快承德市地方立法建设步伐,营造政策稳定、开放包容的引资、投资环境,推进产业转移,成功对接京津发展。
  (二)围绕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是国家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对承德市提出的核心定位,凸显出承德市生态功能战略地位不可替代。这是承德市承担京津涵水源、阻沙源、建设好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任务,也是立足当前、赢得未来、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的重大机遇。不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是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承德市把良好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生命线,做出不懈的努力,成效显著。如何完成好这一重要的历史使命,更好地打造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需要在立法层面上提出更高的要求。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矿山环境的治理、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和打造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在政策措施上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作出规定。
  (三)围绕着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承德作为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旅游胜地,历史文化底蕴雄厚,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资源丰富。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是世界最大的皇家园林及皇家寺庙群,1994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承德市共有风景名胜区9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3处、市级5处;全市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这些都是国家乃至世界的宝贵资源,如何保护和发展,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利用、文化传承与创新等诸多关系和问题,特别需要立法的保障。另外,2003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也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四)围绕着国际旅游名城建设开展地方立法工作。2010年,承德确立了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发展目标,已上升为省级战略。推进国际旅游城市建设,重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着力打造城市文化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吸引力。目前,制约承德市国际旅游城市建设的突出问题是城市管理功能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旅游设施不健全、交通条件落后等。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因素是由于受地理条件的限制,承德市建成区面积较小,人口密度大,老城区总面积为38.27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6.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50万。另外承德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差、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增多,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带来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这既是关系到建设国际旅游名城战略性长远问题,也是当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急需通过立法协调、平衡各要素关系,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三、完善规划落实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力做好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成为全社会都必须一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从制度上、法制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建立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立法中,凡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指导和支持;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统筹谋划立法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对党委提出的立法建议,及时启动立法程序,坚决贯彻党委意图。
  (二)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要完善各项立法工作制度,保证立法工作有章可循,保证立法程序严格依法进行。特别是建立与省人大立法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与法制工作机构的联系与协调,在立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沟通、征求意见。
  (三)加强立法培训,提高立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立法人员素质,将制定立法培训和学习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立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尽快提高立法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适应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方式,选派人员出外考察学习,丰富知识,提高技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工作高效”的立法队伍。
  (四)认真研究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立法计划。结合承德市实际情况,本着“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地方立法原则,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酝酿制定承德市立法项目,确保承德市地方立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作者单位:河北省承德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