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干部要树立“四种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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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志允 |
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各级人大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加强人大及机关自身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应当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肩负时代使命,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要树立“一线”意识。近年来,随着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开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工作效能得到明显提高,爱岗敬业风气更加浓厚。但是,毋庸讳言,在人大队伍中还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和“二线”工作的思想,工作压力不大,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激情不足,这种状况从长远看对开展人大工作十分不利,需要下力气扭转和纠正。张德江委员长明确指出,人大工作不是“二线”工作,而是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因此,人大工作者应该牢固树立“一线”工作的意识,高标准要求,充满激情工作,争先创优,善作善成,以“一线”的工作干劲、“一线”的工作担当、“一线”的工作思维开展人大工作,以人大工作为舞台,实现为人民服务、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是要树立担当意识。县级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一府两院”工作依法进行监督,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进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人事任免监督。为此,人大干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监督工作。一要敢于监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对预决算审批等核心问题,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要敢于出真招、献良策、持韧劲,建言建在关键处,监督监到点子上,确保监督出实效、监督出质量,不要怕伤人、顾面子。二要善于监督,要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活动,每年要提前制定监督活动计划、抓好调研前的准备、抓好调研视察的细节、抓好视察调研前的法律学习、抓好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充分审议等,把法律赋予人大的权力使用好。 三是要树立创新意识。人大工作法定性强、程序性强,但开展人大工作要具有敢于创新的精神。比如,在联系、服务、管理代表方面,可以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工作机制;为便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可以建立人大代表服务网络平台,使人大代表随时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可以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对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调研视察、联系群众、提出建议、为群众办实事等内容录入档案,实现对人大代表服务、管理的规范化;可以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责任。为提高人大监督的法制化水平,可以建立财经、法律、文化教育卫生、资源环境等专业咨询委员会,通过聘用“顾问”来保障监督的法治化。要积极建立常委会工作的创新机制,鼓励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树立人大机关工作的质量导向、效能导向。 四是要树立“争先”意识。在人大干部中,要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要在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之间开展监督质量、敬业精神、服务代表、树立形象等各方面的竞赛活动。要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机关各委室干部,明确规定定期下乡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定期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撰写一定数量的调研报告、监督心得、宣传信息稿件,开辟人大讲堂、组织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轮流讲授人大业务等任务,并组织各专项评比,作为年底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从而增强人大干部的责任感、压力感。为激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乡镇人大主席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探索、思考,可以组织开展主题征文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激发人大系统干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总之,人大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干部的素质。因此,在人大干部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大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是从根本上提高人大监督水平的客观需要,更是新时期依法治国、加快全面小康建设、实现民族振兴的迫切需要。 (作者单位:河北省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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