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社会服务机构负责等12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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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本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且兼职一般不得超过1个。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摘自《北京晨报》) 国务院发布 中央地方财政事权责任划分改革意见 针对现阶段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过多且不规范的情况,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必须逐步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按事权构成要素、实施环节,分解细化各级政府承担的职责,避免由于职责不清造成互相推诿。意见规定,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争议由中央裁定,已明确属于省以下的财政事权划分争议由省级政府裁定。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中央委托地方行使的财政事权设置的原则、程序、范围和责任,减少划分中的争议。 (摘自《法制日报》) 国企违规经营责任人将被追责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明确国企经营投资中9大方面54种情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意见指出,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 (摘自《京华时报》) 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有了考核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从今年起对省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这是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大举措。考核办法要求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的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 (摘自《石家庄日报》) 国办:重大突发事件 最迟应在24小时内开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提高政务舆情回应时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摘自《京华时报》) 八部门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 国家卫计委联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发文《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人均新增40元中的10元用于大病保险。鼓励地方探索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努力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 (摘自《光明日报》) 国家机关不得扣留或抵押公民居民身份证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的使用管理,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推动实名制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日前,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八部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公告明确要求,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当坚决抵制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摘自《中国青年报》) 三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 中央网信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加强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作出部署。意见明确,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国家标准委的领导下,在中央网信办的统筹协调和有关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对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进行统一技术归口,统一组织申报、送审和报批;探索建立网络安全行业标准联络员机制和会商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军民网络安全标准协调机制和联络员机制。 (摘自《江西日报》) 加强对网络直播、弹幕的安全评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召开专题座谈会,就网站履行网上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出八项要求。八项要求明确,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要建立总编辑负责制,总编辑要对新闻信息内容的导向和创作生产传播活动负总责,完善总编辑及核心内容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考核与退出机制;发布信息应当导向正确、事实准确、来源规范、合法合规;提升信息内容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新闻发稿审核系统,加强对网络直播、弹幕等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上线的安全评估。 (摘自《扬子晚报》) 国土资源部: 严格禁止擅自填海、填湖、填湿地“造耕地”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强调规范地方行为,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补足耕地数量的前提下,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提升现有耕地质量,有条件地实施旱地改造水田项目,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但必须因地制宜,从自然条件和生态建设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做好规划,严禁违反规划擅自毁林开荒造地,擅自填海、填湖、填湿地垦造耕地,破坏生态环境。 (摘自《湖南日报》) 人社部: 农村贫困劳动力跨省打工给交通补贴 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输出地要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各地要加强劳务协作,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对转岗、失业或返乡的贫困劳动力,输入地与输出地要为其及时提供转岗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国家则会适时调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贫困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 (摘自《京华时报》) 最高法: 重大“民告官”案件政府负责人应当出庭 日前,最高法发布《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坚决抵制干扰、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各种违法行为。通知明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摘自《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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