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五个问题 提高精准扶贫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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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贵良 |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其本质要求是扶贫开发能够实行精准瞄准、定向打击,全面提升扶贫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时效性。其内容可以概括为解决好四个问题,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当前,精准扶贫已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开展精准扶贫奠定了基础。第一书记选派、干部驻村帮扶覆盖所有贫困村,以减贫成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贫困县政绩考核等机制基本建立。 尽管总体上精准扶贫战略实施进展顺利,但是当前精准扶贫工作也还存在不少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精准识别的指标和群众参与问题。当前的精准识别工作中,贫困户识别指标以经济收入指标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在这些指标中,除了经济指标比较明确外,住房、教育、健康等维度都没有对指标进行明确的规定,精准识别指标具有模糊性,不利于扶持对象精准。另外,在精准识别中,农户对精准扶贫的认识和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在精准识别过程中的参与度还有待提高。 二是帮扶资源与扶贫对象需求对接与整合问题。精准识别出扶持对象之后,贫困户的发展需求差异性较大。原有帮扶项目资源(如专项扶贫资源)与扶持对象需求有效对接的机制未形成。在实践中传统扶贫项目(如产业扶贫)的决策和选择仍是在县乡层级做出。发展的产业与贫困农户需求不匹配的现象比较突出。帮扶资源在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层面的分配不均。 三是扶贫对象退出机制问题。目前,县级层面的减贫摘帽有较为完整的机制和政策规定。但在贫困户层面的扶贫对象退出仍缺乏规范化的退出操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具有随意性。一些地方的贫困农户脱贫退出由村组干部根据年度脱贫指标指定退出农户,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也没有征求被退出农户的意愿和看法。 四是贫困村干部精准扶贫执行能力和监督问题。贫困村的空心化和人口老龄化使得村干部主要由文化水平比较低的中老年人担任。贫困村村组干部普遍缺乏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的技术操作能力(如电脑技术)。一些能力突出的村组干部因先富起来多数居住在乡镇甚至县城,精准扶贫管理的责任意识淡薄,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不足。村组干部是村级扶贫资源承接的主要参与者与决策者,掌握着较大的扶贫资源分配权力,却缺乏必要的监督方式。 五是社会性力量参与精准扶贫问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已成为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社会性组织和个人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仍缺乏有效的制度路径,没有社会性组织购买精准扶贫服务的相关政策。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解决精准扶贫存在问题、提高精准扶贫成效的五点建议: 一、完善精准识别机制,鼓励地方精准识别创新。当前农村贫困具有多维性和复杂性特点。精准识别标准除了收入维度指标外,还需要开发住房、教育、健康等维度的具体指标。要形成统一的精准识别标准的多维指标体系,同时积极鼓励地方创新出符合各地实际的精准识别指标体系,如在统一的指标体系中,根据改变各指标的权重,形成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指标体系。 二、加快建立县级扶贫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县级部门是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有效落实和相关资源(资金和项目)整合与配置的核心单位。着力加快建立健全县级扶贫资金项目整合和管理平台,促进精准扶贫资源和参与主体的有效整合和合理分配。 三、建立健全扶持对象退出机制。针对当前贫困户退出存在操作不规范、村干部决定权过大等问题,建议尽快研究形成贫困户退出的村民有效参与和监督,并充分尊重被退出贫困户知情权和意愿的具体操作程序。 四、加强对贫困村干部工作能力的提升和监督。提高贫困村干部的待遇水平,鼓励有志青壮年担任村组干部,合理设置村干部中青年人的比例,促进村干部队伍年轻化。同时,加快研究贫困村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探索建立贫困村干部工作考核机制和群众监督评价机制。 五、加快制定社会性组织和个人参与精准扶贫的政策和制度。加快完善社会性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机制,如加快制定社会性组织购买精准扶贫服务政策。积极引入专业知识过硬、熟悉农村贫困工作、能力突出的社会性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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