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和“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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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无言 |
在中国人的文化传统中,“管别人家事”似乎是一件非常不令人称道的事情。俗语“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就暗含这层意思。因而,芸芸众生,凡认为“是别人的家事”的,一般都不会介入,甚至躲得远远的。 当年,唐太宗死,临终前把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叫到榻前,指着太子李治和他的媳妇王氏对他俩说:“朕佳儿佳妇,今一付卿。”说完此话不久即死去。然而唐太宗死后不久,李治和王氏的婚姻即发生了急剧的转变。其原因是,李治在侍奉病中的唐太宗时,就和时为太宗才人的武媚娘好上了。太宗死后,武媚娘按规去长安的感业寺出家为尼,一年以后,时为高宗皇帝的李治也因祭祀的需要去了感业寺,见到了武媚娘,两人重温旧情,抱头痛哭。后李治征得王皇后的同意,把武媚娘接回后宫,并晋封为昭仪。然而,这武昭仪“蛾眉不肯让人”,进了后宫当了昭仪还不算,非要当皇后,加之王皇后一直无子,高宗皇帝李治也产生了“易后”的念头,两人一拍即合,于是找到舅舅并辅佐大臣长孙无忌(长孙无忌是李治生母长孙皇后之兄)和另一位辅佐大臣褚遂良,要求废王氏立武昭仪为皇后,长孙无忌和褚遂良二人以“唐太宗临终前有遗言”为由断然予以拒绝。据史籍记载,李治和武昭仪为说服长孙无忌,还给长孙无忌送去了三十余车东西,尽管如此,长孙无忌就是不吐口。李治和武昭仪在百般无奈之时,一日,司空李勣求见,李治又对李勣说:“朕欲立武昭仪为后,遂良固执以为不可。遂良既顾命大臣,事当且巳乎?”意思是说:我想立武昭仪为皇后,可褚遂良就是不同意,褚遂良乃先帝顾命大臣,事情不知怎么办才好。李勣听到后马上说:“此陛下家事,何必更问外人!”高宗李治听李勣这样一说,豁然开朗,于是“上意遂决”。 你看,一件很难办的事,李勣一句“此陛下家事,何必更问外人”,居然使问题得到了解决。传统中国这种“家事排斥一切外来力量介入”的观念如何了得。当然,李治的这次“易后”事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使他付出了血的代价。 值得提及的是,传统中国的这种“家事排斥一切外来力量介入”的观念至今仍大有市场。据报载,北京和颐酒店事件中,一位女子遭暴力威胁而求救时,目睹这一场面的人其实并不少,可大都没施以援手,只有一位女子停下来施救。何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有评论认为,大抵也是人们认为“这或许是人家的家事”和“莫管人家的家事”的观念作祟。不然的话,为什么社会上会存在施暴者说上一句“这是我们两口子的事”就能把人吓跑。 中国人至今存在着的“家事”观念是一种落后的文化、落后的观念,不知阻碍了多少人对受害者施以援手,实践善意。对于这个问题,有人分析认为,中国社会的“家事”观念和现代社会的“隐私”观念有某些相似之处,外人不愿介入人家的“家事”,恐怕也是考虑到对人家的尊重。对此论,我却不敢苟同。自然,“家事”观念和“隐私”观念都具有排斥外来力量介入的特点,但中国特色的“家事”和现代社会的“隐私”观念有根本的不同。中国特色的“家事”观念在排斥外来力量介入的同时,混淆了许多是非,掩盖了许多罪恶。我们还是拿唐高宗李治“易后”这件事来说,在封建社会“家国同构”的制度下,“易后”是“家事”“私事”吗?显然不是。“易后”和“易太子”一样,都事关国家的根本,事关大局的稳定。“太子,国之储君也;皇后,母仪万邦也。”无论是太子,还是皇后,都具有公共职能,都有关大局。不然的话,历史上就不会因“易太子”和“易后”发生那么多宫中喋血事件了。 而现代社会的“隐私”则不是这样,它才是对人的尊重,对人权的尊重。而且这种尊重具有“界限性”。它绝对不会把隐私和施暴等同起来,也绝对不会认为“施暴”是什么“家事”。 现代社会应该有这样的文化:只要是人的安全受到了威胁,不论施暴者是其家人还是什么人,也无论场合在哪里,都必须加以制止。我们说,丈夫打媳妇,施以家庭暴力,这不是什么“我们两口子的事”,也不是一句“家事”所能掩盖得了的。这是在侵犯人权,这是在犯罪。对于这种犯罪,人人都有权制止。西方社会当然谈不到尽善尽美,但西方社会有一条,即只要发现有人施暴,哪怕是施暴地点就发生在邻居家,也会有人义无反顾地去报警,这样的文化才是先进的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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