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位置:
公民与法治电子版
->2016年第20期(总第236期)->立法与监督->合力出击让隐藏的排污管无处可藏
合力出击让隐藏的排污管无处可藏
◎曹众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自1998年初始,“龙江环保世纪行”已历经19个寒暑。它是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发起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活动。如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环保监督活动的监督方式不断完善,一些“老大难”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环境治理成效明显,群众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
2016“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仪式不久,组委会办公室便接到齐齐哈尔市民举报:“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生活污水明渠排放,造成嫩江流域往富拉尔基区方向江水严重污染,水体发黑且臭不可闻,影响居民健康。”“龙江环保世纪行”采访小组立即与举报人进行对接,在对事件进行初步了解与核实后,迅速驱车三百余公里赶往案发地。
无端阻挠,事出何因?
在齐齐哈尔市昂富公路昂昂溪段5.0公里处,居民们反映,只要是刮大风,空气中的刺激性气味都“打”鼻子,恶臭熏天,关窗户都不行,这种现象已经持续好几年了。苦不堪言的居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无济于事。
居民反映,这令人难以忍受的刺激性气味来自于附近面积近百万平方米的昂昂溪区氧化塘,当地百姓又称污水池。采访小组发现,这片“水域”上漂浮着各种垃圾,水面泛出幽幽的黑色,散发着阵阵恶臭,岸边的一些树木在黑水的浸泡中光秃秃、瘆人般地矗立着,显然已经枯死多时。
为了查清楚氧化塘的污水从何而来,又最终流向了哪里,采访小组记者决定在这片区域展开地毯式的摸查。污水塘附近的一个黄房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附近居民介绍,这就是当地人所称的泵站。在这个泵站外,有一条长长的土包向外延伸开来。当地居民反映,土包底下埋着排污管道,但谁也弄不清楚排污管的数量,更不知道排污管通向何处。
第二天清晨,当记者在黄房子周边进一步调查、拍摄、取证时,两辆轿车交替尾随采访车观察记者的一举一动。在跟踪了一段时间后,这两辆轿车强行拦截住了采访车。车上下来几个自称是“市政”的人,说采访小组记者“偷”了他们的东西。其中的两人十分嚣张地对采访小组说:“你们等着,有人找你们!”“让鲍大队马上过来!”
不一会儿,三辆警车疾驰而来,将采访车团团围住。警车上的人声称采访车辆“肇事逃逸”,并将记者肩上的摄像机强行抢下,扔到警车里,不由分说就把采访小组带到了昂昂溪区交警大队。在交警大队,采访组记者既没有被提取笔录,也没有收到任何有关“肇事逃逸”情况的说明。被滞留一个多小时后,采访组记者才得以离开。
6月19日20时,黑龙江电视台“新闻真相”栏目,对这一事件进行了长达27分钟的专题报道。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龙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办公室马上指派黑龙江省人大城建环保委环保处负责同志星夜乘火车赶赴齐齐哈尔市对昂昂溪区氧化塘污染事件展开调查。
逐一摸排,发现暗管!
6月20日一早,黑龙江省人大城建环保委环保处会同省环保厅监察局、齐齐哈尔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齐齐哈尔市环保局以及闻讯赶来的昂昂溪区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就地对此事进行了现场勘查。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黑龙江省人大城建环保委环保处与省环保厅监察局同志顶着炎炎烈日,忍着腥臊恶臭,脚踩枯枝烂泥,在十余名当地官员的注视下,在氧化塘旁、在荒草甸子上、在烂泥地里,沿着土堆下掩藏的管道徒步开展核查。他们掀开一个个排水井,俯身查看,仔细寻找可疑的排放管道。在经过近四个小时的逐一摸排后,终于在下午一点半左右,发现了私设的、极其隐蔽的偷排管道和控制开关。当时,管道内的污水印渍还未干透,采访小组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摄像取证。同在现场的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府的一名副区长,以及当地的环保、住建、水务等部门负责人对这起显而易见的偷排偷放哑口无言。
黑龙江省人大城建环保委环保处同志当即向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汇报事件原由及调查结果,并要求昂昂溪区政府相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并报告整改情况。
据当地相关人员介绍,在“十二五”时期昂昂溪区在这氧化塘附近修建了一座污水处理厂,但截至事发时,不知什么原因,仍然没有投入正常运营。
果断自惩,绝不姑息!
6月21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城建环保委领导在这一事件调查报告上批示:“情况进一步搞准,按有关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处理。”齐齐哈尔市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有关领导表态,一定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6月23日,也就是在发现偷排暗管的第四天,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做了汇报。据他们调查,该工程的施工方讷河市汇东建筑责任有限公司负责人方恩华在未与区相关部门沟通的情况下,擅自于2016年6月份在昂富公路0.5公里处的排水检查井内私自安装了两根排水管,计划将来利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达标水灌溉农田。施工方的这种私自建设行为不符合工程设计,且也未经区相关部门批准,属于其个人行为。昂昂溪区政府已责令施工方负责人方恩华于6月21日将私接的两根管线全部拆除,昂昂溪区水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还对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昂昂溪区水务局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在全区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此外,齐齐哈尔市交警支队对阻碍调查采访的昂昂溪区交警大队鲍游大队长给予免职、行政记过处分,副大队长作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在市公安局党委会上检讨。
昂昂溪区政府还表示,为了缓解氧化塘的蓄水压力,于2012年7月开工建设、总投资5561万元的昂昂溪区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调试设备,很快即可正式运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栏目责编:胡莉敏
投稿邮箱:hlm@hbrd.net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