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
打造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一张网” |
|
◎黄恩婵 |
推进电子化交易、实现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来的发展方向。自筹建省级平台伊始,我们始终遵循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思路和模式,积极构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一张网”,并将其作为全省平台整合建设中一项突破性工作,强力推进。 注重顶层设计,加强总体规划 我省在制定的首个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地方性标准中,就提出要“建立统一完善的交易信息系统,实现交易中心业务流程的全覆盖”。2012年8月,省政府决定,由省监察厅牵头推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为此,我们专门设立了信息网络组,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摸清底数。深入到财政、国土、交通、住建等23个省直部门,近50个市、县交易机构调查摸底,了解需求。二是学习取经。先后到四川、湖北、贵州、安徽、云南、重庆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三是编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整体建设方案》。明确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技术支撑,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构建起由技术、数据、应用和组织等共同组成的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体系架构,通过“两网四平台三十个业务系统”的集约建设,在全省范围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流程一致、功能协调、结构统一、资源共享。 在技术架构上,我们规划了外网和内网隔离运行的网络系统。在数据架构上,以数据中心建设为载体,建立全省交易信息、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评标专家、信用信息、成交价格等主题数据库。在应用架构上,我们规划了公共服务、电子交易、综合监督和内控管理等四个业务平台。在组织架构上,我们对所有使用信息平台的市场主体、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交易中心、行业监管部门、行政监察和社会公众等建立了统一的组织架构模型,实施统一建库、分级管理、按类授权的管理方式。在业务协同上,制定了项目编码、信息交换、数据接口等标准规范。 整合应用系统,统一服务平台 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特点是“先市、县,后省级”,所以表现在信息系统上就呈现出多样性。省级平台建立后,我们组织建设了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终端覆盖所有市县交易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和所有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主体,各地不再重复建设。 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管理、交易系统对接、评标专家管理、信用信息监管、交易数据分析和网上电子商城等系统的应用,实现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基本要素的汇集。 一是市场主体统一注册。强化网络信息化技术应用,在线服务市场主体,实行“一次免费注册、全省交易通用”,对参与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和代理机构,统一在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和证书绑定,各地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注册。二是交易系统统一对接。各级电子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统一在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对接,并与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交换。三是评标专家统一抽取。在省交易中心设置了统一的专家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利用统一的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信息自动交换到相关的交易平台,供专家入场验证。四是监管信息统一查询。统一采集市场主体和代理机构资质资格、业绩、行政监管和信用等信息;向各电子交易平台开放接口,服务评标评审等活动。五是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各个交易平台办理的交易项目,在入场登记、发布交易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成交公告和交易异常等五个节点,将有关信息交换到服务平台统一发布。六是交易数据统一应用。各电子交易平台的成交商品价格数据统一汇总到公共服务平台,构建起网上电子商城,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有效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包括经济和时间成本),提高各地交易机构的工作效率,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应用。 优化业务流程,服务机制创新 我省在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借鉴四川省的做法,创新实施了“分段式流程化管理”运行机制,对所有交易类型,整合共性节点,优化业务流程,按照“受理——组织——评审——见证”四个环节,在交易中心分别设置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和交易见证处等管理单元,实现了由过去以业务为“中心”的部门主导型向以程序为“主线”的流程主导型的转变,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新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同时,我们在交易监督办设置了市场监督处和电子监察室,实现了交易操作和监督的再分离,提高了监督效率。 服务流程化管理运行机制,我们在电子交易平台分段设计了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的多个管理单元。一是统一受理登记。我们在大厅设置了12个受理窗口,项目入场时市场主体可以到任何一个受理窗口办理业务。二是分类组织评审。在组织和评审环节,建设了项目组织管理、辅助开标评标、电子招标投标和网上竞价等多个系统,可以针对公开、邀请、磋商、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价、挂牌等不同的交易方式,使用不同的系统进行处理。三是统一成交见证。使用成交见证系统,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出具见证文书,签订交易合同。四是统一时间场所安排。对中心所有场地,进行统一的预约分配,配合电子门牌和各类显示屏,引导市场主体准确进入相关场地。五是统一费用收取退付。使用交易资金管理系统,统一对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代收代退管理,对交易文件费和专家咨询费实施网上支付和统一结算。六是统一交易资料保存。对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和监控录像进行归档管理,刻成光盘长期保存。各系统之间通过数据总线相互衔接,各处室之间通过业务程序相互制约,每个交易项目分成多个环节,不同环节多方参与、互相监督、全程留痕,有效杜绝了围标串标、人为操作等腐败行为。 推行电子监管,提升监督实效 我省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进程中,按照“权责明晰、配合有力、监督有效”的要求,构建了行业监管、综合监督、行政监察、资金监管、民主监督、媒体监督的“全方位、立体式、电子化”的监管体系,确保监督范围不留死角,监督对象不留盲区。 在监督手段上,将制度规范嵌入计算机程序,把业务流程规范起来、把交易过程记录下来、把交易场所监控起来、把评标区域封闭起来、把该保密的藏起来(如,交易过程的报名、保证金缴纳、抽取专家全部进行加密,只在该公开的时候公开)、把该公开的透明起来、把交易数据比对起来。通过大力推行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多种科技手段的综合应用,来支撑制度建设、机制创新和监督监察,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有效预防人为干扰和暗箱操作。 在监督方式上,将电子监控系统覆盖所有交易场所,做到场内场外、线上线下实时监管。 统一标准模式,强化内控管理 我们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用制度培养习惯,用程序规范行为,用第三方评价促进工作持续改进,用信息系统固化提升机关标准化的成果。建立了内控管理平台,一是推行协同办公。对机关的收文、发文、通知、公告、情况汇报、会议以及文件档案等日常工作,按照规范的流程,实行网上协同办理。二是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对机关的党团建设、人事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事务实施信息化管理。三是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网上即时通信、网络硬盘等系统,实现内部的沟通交流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推动省级交易市场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坚持科学部署,分步推进实施 我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 在省级建立起综合信息平台。一是建成了省级平台的信息网络、机房、电子监控和场地信息化设施等基础工程。二是搭建了四个平台,所包含的30个业务系统已完成了24个,大部分系统已上线运行,实现了市场主体的统一管理、评标专家的统一抽取、交易平台的注册对接、交易项目的网上运行、交易过程的综合监督、机关建设的协同办公等功能。 建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一是在电子政务外网基础上,采用VPN技术,构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的广域网。省级和大部分市级平台已连通电子政务外网,县级平台正在部署接入电子政务外网。二是在市级和县级部署电子交易平台和综合监督平台。目前,已经在张家口、唐山、沧州部署完毕,9月底前在所有市级推广应用。在部署方式上,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有的市县全部部署在省级平台,有的市县部署在市级平台,县级不再单独部署。三是公共服务平台在全省的应用。配合电子交易平台的进度,在所有市县交易中心设置资料审核的窗口,完成公共服务平台与各级电子交易平台的对接。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完善综合信息平台,接入国家服务平台。我省作为国家服务平台第一批接入单位之一,已做好了网络、数据抽取等准备工作,并按照要求自8月1日至31日具体实施与国家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 今年底,整个综合信息平台将建成,届时将实现全省所有交易项目的网上运行、在线服务和综合监督,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作者系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