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保障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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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 |
2015年,沧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内共办理各类案件(含旧存)4116件,结案3558件,同比分别上升31.5%、53.2%,均创历史新高,结案率为86.4%。 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依法规范社会秩序,参与社会治理,优化环境建设。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09件458人,审结291件435人,结案率为94.2%;判决生效197件272人,给予刑事处罚264人。 ——妥善平衡利益促进改革发展。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园区和项目建设,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加强重点类型案件审理,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新民居建设、民间借贷纠纷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214件。完善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和信访救助体系,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涉案弱势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元。 ——强化示范引导弘扬法治精神。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877件,结案749件,诉讼标的额近1.97亿元,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司法的引导作用,举行“法院开放日、开放周”活动4次,开展“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庭审观摩等法律宣传活动14次,提供法律咨询近1200人次,发送司法建议3项,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营造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改革创新,理顺审判管理与执法办案的关系,促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一是强化流程管控。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和办案结点的监控,建立起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审判管理体系,促使法官转变工作理念和办案作风。二是强化效率管理。推行“繁案精审、简案速审”工作模式,对重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组织精干力量精心审理,对普通案件则大力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结案均衡度和办案效率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落实改革举措,促进科学发展。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3%。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模式,推动信访处置方式变革,最高法院和省法院通过视频远程接访5人次,化解信访案件3件。推进和深化司法民主,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举办专题培训2次、现场观摩1次,培训人民陪审员250余人次,人民陪审员3338人次参与审执各类案件2577件。 ——推进“一乡一法庭”建设,促进基层矛盾化解。积极争取各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全面实施“一乡一法庭”建设,各乡镇法庭立足六大基本职能(简易纠纷的调解、人民陪审员的联络、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地区综治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等)开展工作,把司法延伸到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力地推进了基层社会的依法治理。 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将办案过程转化为提升司法公信、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效载体。 ——坚守司法公正底线。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及时报告法院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监督司法行为。强化法官主体责任,让审判权回归合议庭和办案法官,做到让审者裁判,让判者负责。强化质量监管,共评查庭审86件、法律文书2100余篇,发布评查通报11期。 ——积极推进阳光司法。依法全面公开案件立、审、执等流程信息,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率为100%,在互联网发布裁判文书2860余篇,直播庭审369件。推进法院新媒体建设,建成并利用百度地图法院信息、司法公开网、法院官网官微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执法办案、司法管理等信息。提高信息技术保障水平,完成了中心机房、数字法庭、电子档案、庭审直播、移动办公办案等一系列平台和系统的建设工作,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全面突破。 ——不断深化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完善窗口功能,开通了12368语音服务平台,印制了诉讼指南、文书样式、风险提示等便民材料,通过电子查询机、LED显示屏、无线互联网等平台提供信息服务,使诉讼服务更加开放、便捷,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十三五”规划带来的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课题、社会的新期待,沧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率先、创新、转型、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提升司法公信,为推动沧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系沧县人民法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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