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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自觉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努力实现人大工作新作为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系统论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的战略思维。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履行好法定职能,就必须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找准切入点、抓好着力点、聚力关键点,与时俱进、厚植笃行,努力实现人大工作新作为。
  一、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在推动发展升级上要有新建树
  人大工作要强化主动创新,破除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尊重实践,尊重创造,创新推动人大工作。
  (一)注重机制创新。去年以来,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实施了专题询问、代表约见、跟踪督查、代表建议督办、履职评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等一系列制度举措,为开展好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注重方法创新。今年是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之年,为平稳有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保定市人大常委会既依法选举,严格人大代表的基本条件和结构规定,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选举的组织关和全程的监督关,又创新工作方法,使人大代表总体结构更加合理、人大代表个体综合素质更高,为更好地依法履职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注重能力创新。面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重大历史发展机遇,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与市委同向,与政府同力,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以重大事项决定权为引领,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专项工作评议为抓手,持续对城市管理进行监督,在协同发展中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专题询问为方式,聚焦热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促进环境改善,重塑保定形象。
  二、树立协调发展理念,在落实法定职权上要有新突破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坚持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充分运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立好法、管好事、选好人。
  (一)用好立法权。获批行使立法权,对保定市既是机遇更是挑战,为适应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需要,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申报,拟定在法制工委现有基础上新增设法规处、备案审查处,并充实法律法学专业人员力量,增设机构人员请示已报编制部门。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立法调研,征集议题,论证研讨,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立法方向进行立法准备。下一步,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深化立法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和逐项论证评估制度,力争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更加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机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立法工作,充分体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理念。
  (二)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重大事项事关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一个地方的长远发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施行办法,更好地理顺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和政府行政权的关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如审议通过“十三五”规划是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地方人大必须严格此类事项决定权程序,切实体现刚性法定权威。
  (三)完善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保定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手段,通过质询程序,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追究负责人相应责任,必要时实行特定问题调查,起动撤职、罢免等相关程序,强化刚性监督,既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又解决面对新形势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的问题;在人事任免权上,把握好各个环节,任前组织法律考试,任中做好表态发言,任后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坚持听取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制度,逐步建立述职评议机制。
  三、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在保护生态环境上要有新亮点
  坚持绿色发展,旨在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履职尽责。
  (一)促进发展是人大的重要任务,优化发展环境人大更责无旁贷。近年来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政府性投资、地方政府债务、招投标等工作的监督。提前介入预算编制,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参与评审,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招投标工作,持续跟踪监督,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跟踪督查,力促标后监管缺失等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了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加强环境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实现依法治理的重要途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污染、农村环境污染等问题,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检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持续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的议题往往是百姓关心的热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人大关注的重点。近年来,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分专题开展专题询问,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欢迎。同时,对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水环境整治情况等开展了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促使相关部门及时弥补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环境整治的整体水平。
  四、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在公众有序参与上要有新成效
  人大的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工作就是要以开放的胸怀广开言路听民声,广纳民意汇民智,广寻良方解民忧,使各项工作更加顺民心、合民意、接地气。
  (一)抓实“两个联系”。保定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构建起国家权力机关与群众联系的渠道;扎实开展好基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抓好代表小组活动,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两级联动”。做好人大工作要注重上下合作,形成整体效应,扩大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广泛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监督议题,在媒体公开议案建议办理过程和结果,加强互动交流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回应群众关切机制。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在专题询问时邀请公民代表参加,媒体向公众即时报道,使人大工作更加透明开放;专题询问后,发动公众参与,在全社会形成对热点难点问题齐抓共管的氛围。
  (三)关注“两个大局”。目前保定市经济处于增速换挡、动力转换的转型调整期,保定市的人大工作也应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推动政府在“十三五”时期主动融入国家大战略,推动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和国内开放的力度,以开放促发展、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增红利,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本地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五、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在保障改善民生上要有新举措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人大工作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贯穿履职实践。
  (一)加强财政监督。目前,财政预算职能已由传统的收支工具向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稳定经济的职能转变。人大常委会应积极探索“参与式预算”,将民主恳谈与预算审查结合起来,把政府性收支包括债务全部纳入人大监督视野,逐步把“财权”关进制度铁笼,推动预算全口径、参与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的实现。
  (二)加强司法监督。司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的主体是以法官、检察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人员无论是法院的法官还是检察院的检察官都是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听取其履职情况报告,对其进行履职评议,是人大对司法监督的应有之义。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落脚点是要推动工作,加强“两院”队伍整体建设,提高法官和检察官的整体素质水平和能力。
  (三)加强民生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监督政府增加社会公共服务供给,督促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近年来,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目光聚焦在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上,聚焦在群众的呼声、渴望和期盼上,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惠民实事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综合运用专题询问、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进行集中视察等方式进行监督。围绕乡镇卫生院建设、小街巷亮化、农业保险等问题,结合督办代表建议,开展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了代表建议的落实和相关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