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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写遗嘱无效
 
◎叶晓彦 白雅心
  许多老人认为,订立遗嘱,无非是用书面的形式,把自己想要嘱咐的事情写下来就可以了。其实,事情并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在法院审理的遗嘱继承案件中,有近60%的遗嘱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十种情况无法订立自书遗嘱:
  1.文盲,不识字
  2.患有帕金森症等神经系统疾病
  3.患有脑中风
  4.盲人和聋哑人
  5.反应迟钝以至于无法正常交流
  6.不具备书写能力
  7.高度近视(白内障严重),影响基本书写能力
  8.手抖严重或者四肢疾病,导致无法签字
  9.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智障等精神状况不正常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性质的人
  10.无个人合法财产的,包括财产登记、存款在他人名下
  自述“走了以后”或“离开以后”
  原因:表达不清晰
  在遗嘱的书写方面,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己书写、有见证人、有亲笔签名、内容清楚明了就叫遗嘱,“甚至有的子女帮助老人在网上下载一个遗嘱范本,让老人照着誊抄一遍。”但实际上,遗嘱有严格的格式和书写规范。
  北京市海淀区的赵先生曾经立过一份遗嘱,但他的签字写在了遗嘱的最上方,而且没有日期,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遗嘱虽由赵先生书写,但遗嘱内容不明确,书写随意,签名在上方不符合常理,也没有写明日期,最终被认定该遗嘱无效。
  法务人员说,还有的老人在书写过程中,会用“我走了以后”或者“我离开以后”,但实际上这两个说法并不代表死亡。法律规定,继承是发生在死亡之后的,所以这种表达不清晰,会被判定无效。
  自行处置夫妻房产
  原因:非个人财产
  有些老人在订立遗嘱时并不清楚财产的属性,有时在遗嘱中所处置的财产份额并不是个人财产。卢女士今年70岁,老伴儿王先生两年前去世,生前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原来卢女士和老伴儿有两儿两女,但只有一个外孙对他们格外照顾,因此王先生的遗嘱内容是将自己和卢女士居住的房子留给外孙。然而这份遗嘱被判无效,因为王先生处置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法务人员解释,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遗嘱中所涉及的房产是卢女士和王先生在婚姻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王先生的遗嘱中却处置了属于卢女士的财产份额,因此应属无效。
  脑中风时自立遗嘱
  原因:意识不清
  孙女士父亲早逝,母亲名下有一套两居室,四姐妹轮流照顾,孙家二姐和老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去世后,二姐拿出一份母亲的自书遗嘱,虽然字迹歪歪扭扭,但能看出来是母亲的笔迹,而且落款确实有老母亲的签字和手印。然而这份遗嘱却引起了其他姐妹的质疑,闹到了法院。在法庭上,经过笔迹鉴定,遗嘱确为老母亲的亲笔手书,但孙家四姐举证遗嘱日期那段时间母亲得过脑中风,意识不清晰,这份遗嘱不是老母亲自己的真实意思。经过法庭质证,确认了这个事实。最终法庭宣判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法务人员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人,也就是精神心理方面必须正常健康,否则所立遗嘱无效。因此法务人员建议,为了预防老人身后出现儿女们之间的纠纷,立遗嘱人在立遗嘱之前,最好去有资质的医院做心理健康方面的评估。
  遗嘱放在朋友家
  原因: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
  刘大妈早年丧偶,有一儿两女,她自己立下遗嘱,把房子和一笔存款都做了安排,在遗嘱上写明3个孩子平分遗产,并把自己的遗嘱存放在一个朋友家中,把遗嘱的内容和存放地点分别告诉了3个子女。然而刘大妈离世后,3个子女一起把遗嘱取出来,发现遗嘱有修改的痕迹,原本平均分配的遗产,变成了儿子拿走一半,两个女儿平分另一半。于是姐妹俩把矛头指向弟弟,认为是他篡改了遗嘱。
  律师表示,由于遗嘱没有保管在中立的第三方,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最后法院审理后,经过笔迹鉴定,发现修改的字迹确实不是老人所写,但也排除了三个子女所写的可能性。由于无法看清原来的内容,而新修改的内容又不是刘大妈所写,法院判定遗嘱无效,最终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法务人员表示,遗嘱真正生效是在老人百年之后,而不是立完遗嘱之后。所以老人立完遗嘱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遗嘱的保管同样重要。此外,保管遗嘱还需要注意保管环境、纸笔质量等,要防潮、防蛀,注意过若干年后字迹会不会模糊,纸张会不会变脆而碎掉。
  律师建议:遗嘱应尽早订立
  乔威律师告诉记者,老人必须在身体和精神都正常健康的情况下才可以订立遗嘱。很多老人立遗嘱时容易忽略这一点,没有准备充足的证据,比如心理健康评估报告,致使百年后执行遗嘱时被质疑立遗嘱时是否神志清晰。
  他曾经处理过一位90岁老人的遗嘱案例,老人想把自己的一套房产赠与多年照顾他的侄女和侄子,但在订立遗嘱的过程中,老人的反应有些迟钝,“交流的时候问个问题要想一分钟。”老人在通过了精神评估之后准备进入书写阶段,却发现老人眼花、手抖、耳聋,在这种情况下遗嘱信息的准确性就受到了质疑,也会影响老人处置财产的遗愿,因此老人第一次没有成功订立遗嘱。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顺序继承的关系,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独生子女如果想继承父母的财产,需要获取父母的父母放弃财产的证明,如果不在世,则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我曾经处理过一个案例,继承人为了找到奶奶的死亡证明花了一年的时间都没办成。”
  因此,乔威律师建议,老人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尽早订立遗嘱。
  (摘自2016.08.08《北京晚报》)